云水人复〔2017〕5号
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090号建议的答复
陆积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楚雄州大姚县桂花水库作为大姚县重要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列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省水利厅积极支持楚雄州大姚县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已将大姚县桂花水库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建部联合印发的《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水利部、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云南省供水安全保障网规划》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大姚县桂花水库列入2017年度拟建重点水网工程之一立项支持建设,并于3月28日以《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水网工程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的通知》(云水规计〔2017〕19号)下发楚雄州水务局,要求加快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建设。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支持大姚县做好桂花水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依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指导项目开工建设并申请中央投资、安排省级投资支持。也请代表督促楚雄州各级政府全力加快桂花水库的前期工作,优化设计,抓紧环保、用地等相关要件办理,确保2017年6月底前取得可研批复并创造条件尽早开工建设;督促州、县加大地方财政和金融支持项目建设力度,积极落实项目建设先期配套资金保证项目建设的需要。
感谢你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