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琼花代表:
你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加强云龙水库水资源保护区保护治理的意见》已交我们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云龙水库作为昆明主城区主要的供水水源地,年供水量约占昆明市主城区供水量的40%,径流区涉及昆明市禄劝县和楚雄州武定县,水库总库容4.48亿立方米,设计年供水量2.2亿立方米。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云龙水库的水资源保护工作。经省水利厅和省财政厅协商,就你提出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级财政每年单列云龙水库保护资金5000万元的建议
按照省人民政府对加强云龙水库水资源保护的工作安排,近期将由省水利厅会同省环境保护厅、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有关要求,指导昆明市、楚雄州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监测评价、联合执法、督察检查和责任考核等工作,共同抓好水城河和云龙水库的管理和保护;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指导昆明市、楚雄州尽快开展建立云龙水库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工作,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制定云龙水库生态保护补偿办法。
二、关于将云龙水库保护“十三五”规划纳入省级规划建议
云龙水库于2013年被水利部列为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目录。省水利厅按照水利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要求,已组织编制了云龙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并请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级部门共同作为编制领导小组成员组织编制的《云南省水资源保护规划》已将云龙水库的水资源保护列入其中,并作为近期实施项目。
感谢你对云龙水库保护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关心我省水资源保护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