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负责全省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组织拟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发展战略和技术标准。
2、组织开展全省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并进行成果管理;组织开展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及监督实施。
3、负责农村水能资源权属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规划同意书的审查。组织实施省管农村水能资源开发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和取水许可的审查。组织实施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的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
5、负责中央和省级投入农村水电的国有行政性资产的监督和管理。承担中央及省级补助投资的农村水能资源开发项目的审查工作。
6、负责编制全省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组织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7、负责编制全省小水电代燃料规划,组织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8、指导水利系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有关工作。
9、承担全省农村水电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体制改革;指导全省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参与农村水电重大安全事故的督查;参与审查农村水电项目合规性和工程建设方案;指导农村水电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培训、水能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全省农村水电的统计和信息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重要年。水电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电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绿色小水电发展为主线,以农村小水电扶贫项目、农村老旧电站提质增效为重点,强化行业管理、落实安全保障,推动农村水电转型升级,努力开创农村水电工作新局面。根据农村水电续建的情况,2017年全省农村民生水电投资建设主要目标为:力争农村水电完成投资21.7亿元,新增装机25.8万千瓦。
二、部门基本情况
省水利厅水电局是直属于省水利厅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7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1人;退休人员24人;车辆编制为3辆,实有2辆,按照车改规定,于2015年10月已上交主管部门处理。
三、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计37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376.59万元;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计376.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362.3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上年结转安排14.23万元。
2017年预算支出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0.96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基本支出的85.8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1.4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基本支出的14.18%。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预算基金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