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对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121号关于加强牛栏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保障滇池调水生态安全建议的答复-云水人复〔2018〕10号​

发布时间:2018-10-22 15:00       浏览次数:

徐杉、牛兆仪代表:

你们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牛栏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保障滇池调水生态安全的建议》交由省水利厅主办,省环境保护厅、昆明市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和昭通市人民政府协办。经共同研究,现就牛栏江有关情况及建议采纳情况函告如下:

一、牛栏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十三五”期间,在牛栏江流域共设置四营水文站、崔家庄、七星水文站、河口、德泽水库调水取水口、德泽水库大坝、果马河河湾闸、对龙河官渡桥、前进河哦嘎电站、马过河河边桥、杨林河汇入牛栏江处、牛栏江大桥、江底桥等13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按月开展水质监测。2017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13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中,除果马河河湾闸、对龙河官渡桥等2个断面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超标因子主要是氨氮、总磷、溶解氧)外,其余断面均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牛栏江流域断面水质优良率、达标率均由2016年的69.2%提高到84.6%。

二、牛栏江水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2010年5月,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了《牛栏江流域(云南部分)水环境保护规划》(2009-2030年)。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制定了《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调水水源区水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明确省级各有关部门和昆明、曲靖两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任务,确立了水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省水利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修订了云南省水功能区划;编制了牛栏江德泽水库上游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并会同省政府督察室、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水源区内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德泽水库上游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了考核。

“十二五”以来,省环境保护厅重点强化了工业污染防治,对流域内涉及电镀、造纸、焦化、磷化工等重点行业进行了整治,淘汰、关停了一批涉水企业,督促一大批企业完成了废水“零排放”改造,督查工业园区推进废水“零排放”改造。“十三五”以来,建立了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定期通报制度,其中:牛栏江流域纳入国家、省级考核的地表水断面共有4个,分别为:昆明市“崔家庄、河口”;曲靖市“德泽水库”;昭通市“江底桥”。

2013年以来,省水利厅在牛栏江流域涉及县(市)安排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共19个,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11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3.18平方公里。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累计投入资金40254万元,共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61万亩。编制了《云南省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水资源保护规划(2015~2030年)》《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与滇池联合调度管理办法(试行)》《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与滇池联合调度管理巡查及巡测(应急监测)规定(暂行)》。

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建成运行以来,昆明市多措并举,开展牛栏江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工作。组织编制了《昆明市牛栏江流域水体达标方案(2016—2020年)》《云南省牛栏江(德泽水库以上)水环境治理规划》,建成杨林工业园区、寻甸特色工业园区2个污水处理厂,推行园区工业废水“零排放”,督促流域内企业升级改造,目前67家工业企业实现了工业废水“零排放”。在牛栏江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开展禁养工作。建成11座大中型沼气池、3400多口户用沼气池、4个畜禽有机肥厂、12万头生猪发酵床工程、3000座双室堆沤肥池、5700立方米青贮氨化池。完成2万亩秸秆直接还田技术推广。实施坡耕地改梯地、改土、治水、培肥12.27万亩。按国家标准化示范场的标准,在嵩明、寻甸建成9个养殖小区,建成循环型粮食作物产业园区、循环型蔬菜生产产业园区各1个,循环型烤烟生产产业园区2个,完成测土配方施肥42.3万亩。嵩明县、寻甸县已分别建成日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1.2万立方米的县城污水处理厂并投入正常运行,出水水质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建设完成5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5个重点乡镇(片区)污水处理厂。实施了牛栏江嵩明县牛栏江镇段治理工程,寻甸县前进河治理工程,嵩明县果马河治理工程和对龙河治理工程等项目;开展了乌龙潭小流域、老余屯小流域的治理。

曲靖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和全面推进流域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马龙县累计淘汰焦化、水泥、黄磷、钢铁、锌冶炼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企业50余户,率先创建云南省生态文明县通过省环保厅考核验收,待省人民政府命名;流域内共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街道1个,已通过技术审查,待生态环境部命名的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5个;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16个,已通过技术审查,待省政府命名的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4个;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村150个。启动实施了马龙县王家庄街道办事处王家庄等3个居委会、鸡头村街道办事处廖家田村、通泉街道中小屯村、张安屯街道大张安屯等2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一系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现从单一村庄整治向连片整治转变,从重点村整治向特色村庄和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连片村庄整治转变,逐步开展了集中连片整治整乡(镇、街道)推进试点。

昭通市以推进河长制为契机,全面开展巡河,加强流域河道“两污”治理,加大渣土倾倒查处力度,加快流域退耕还林步伐,依法取缔“十小”企业,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前,牛栏江流域内已不存在“小型造纸、小型制革、小型印染、小型染料、小型炼焦、小型炼硫、小型炼砷、小型炼油、小型电镀、小型农药”等“十小”企业;已争取65个建制村的环保专项资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有关建议采纳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建立跨行政区、跨部门的协调机制”的建议

2011年,省级相关部门依据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的《牛栏江流域(云南部分)水环境保护规划(2009-2030年)》,制定了《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调水水源区水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明确省级各有关部门和昆明、曲靖两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任务,确立了水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十条”后,又制定《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结合省级相关部门职责,每项工作都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部门,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明确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流域上下游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2017年省人民政府成立了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项小组联席会议,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如期完成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下一步,省环境保护厅和省水利厅将认真贯彻落实“水十条”及《工作方案》,进一步理顺部门间的协作机制,会同水污染防治专项小组成员单位,采取统一指导和监督、强化部门责任考核等措施,进一步加强牛栏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二)关于“结合河长制统一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制”的建议

昆明市、曲靖市和昭通市在牛栏江流域内均已建立了“四级河长五级治理”责任体系,并按照河长制对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要求,将河长制的责任体系、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考核督察、跨界断面生态补偿等机制体制全部落实在牛栏江流域河长制工作中。省河长办将通过组织省级河长巡河等方式,按照《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调水水源区水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方案》和省人民政府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水质保护目标,督促昆明市、曲靖市高度重视牛栏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落实《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以保障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目标,持续开展断面水质预警工作,进一步强化牛栏江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各区域出境断面水质达标。

(三)关于“完善牛栏江-滇池流域水质水量监控预警体系”的建议

“十二五”以来,环保、水利等部门均加强了牛栏江流域水质动态监测,调整了流域水质监测方案,优化了监测布点,增大了监测频次,建立了水质月报、水资源质量旬报制度,并定期分析水质变化趋势,及时掌握了牛栏江水质变化情况。国家颁布实施“水十条”以来,我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水质目标,建立了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定期通报预警制度,对州(市)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的断面进行预警。及时组织未达考核年度目标要求的断面所在州市认真分析未达标断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预判水质变化趋势,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确保达到年度水质目标。其中:牛栏江流域纳入国家、省级考核的地表水断面共有 4个,分别为:昆明市“崔家庄、河口”;曲靖市“德泽水库”;昭通市“江底桥”。水质监测结果表明:2017年4个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下一步,将根据水环境保护管理需求,完善牛栏江流域水质监测网络,持续开展断面水质预警工作,以保障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目标,强化牛栏江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流域水环境安全。

(四)关于“加快牛栏江流域上游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议

《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在新建项目环评、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该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对位于牛栏江德泽水库坝址以上汇水区域内的嵩明杨林、寻甸金所等重点工业园区,从园区规划阶段即提出明确的污染控制要求,从源头加大污水防治力度。《水十条》实施以来,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共同建立“旬调度、月通报、强督查”工作制度,持续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工作。同时加大了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制定年度《牛栏江流域环境监察工作方案》,重点督查工业园区推进废水“零排放”改造。省水利厅通过安排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引导德泽水库水源地各县市进行了必要的种植结构调整。下一步,将通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长巡河,加强项目审批和日常监督检查,开展综合考核等措施倒逼流域内的种植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

感谢你们对牛栏江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心,省环境保护厅和水利厅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按照《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牛栏江流域水环境管理,并充分做好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安全调度运行,确保流域水环境安全和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持续稳定发挥涉及效益。

云南省水利厅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潘学礼,0871-6360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