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高山水库群包含四座水库,其中两座中型、两座小(一)型,总库容3053万m3,是全国唯一一个高山水库群(按密度测算)。其中,两座中型水库磨房河水库和街子河水库是元江县县城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近年来,元江县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高山水库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库群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水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治理措施到位。组织开展对库区养鱼及畜禽养殖清理活动,取缔库区水产养殖,整治水库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减少水库污染源。加大库区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范围,增加巡查频次,在水域和陆域同时下功夫,严厉打击电鱼、钓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和其他人类的不文明行为。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环节,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巡查检查工作,先后开展保护区范围内入河排污口、污染源、引水渠等专项检查。
二是坚持管控措施到位。相继出台了《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工程与河道管理条例》及《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 》,条例及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均明确指出了四座水库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的活动。编制完成《元江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栏核实报告》、《元江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界桩、隔离栏实施方案》,完成饮用水源地隔离栏1346米,监控探头4个。同时,不断加大水质监测力度,目前4座水库全年开展水质监测18次。
三是坚持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推行河长制,四座水库共设立河长8名,其中两座中型水库市级河长1名,四座水库县级河长1名、乡镇段河长3名、村段河长3名。四座水库成立了三个水库管理所,现有正式职工15人,党员6人,他们承担着水库的日常监测记录、安全管护、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等工作,目前各管理所对大坝、溢洪道、灌溉渠道等实行“分级管理,分段包干负责”管理,压实管理责任。
四是坚持政策宣传到位。每年在县城主要路段集中开展水法规及高山水库群环境保护宣传活动。2016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工程与河道管理条例》出台后,除在县城主要路段展开宣传外,各水管单位、乡镇街道也分别开展了宣传活动,高山水库群四座水库分别购置了播放器在2016年、2017年及2018年不定时的通过播放广播开展宣传,特别是涉及水库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及禁止行为部分采取连续播放及入户宣传方式,通过宣传,水库群周围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加强。同时,2017年元江县水利局与元江县电视台以高山水库群管理与保护为主要内容联合制作了《高山水库人》系列专题片,并在元江新闻上连续播放一周,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