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4号关于加大星云湖等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资金投入建议的答复-云水人复函〔2019〕8号

发布时间:2019-12-09 10:31       浏览次数:

王志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星云湖等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资金投入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星云湖“一湖一策”方案落地见效

省水利厅将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玉溪市河长制办公室和三湖管理局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以全面落实湖长制为抓手,积极落实第三方保护治理机制,切实加大九湖保护治理项目投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九大高原湖泊引进第三方治理的安排部署,积极落实4月9日由省水利厅主持召开的引进第三方参与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专题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水利项目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融资市场化企业化运作,积极推动、配合中交疏浚集团、省建投开展九大高湖泊融资工作,加快推动一批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重点项目建设。

二、财政支持星云湖综合保护治理政策及支持情况

(一)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和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政策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择优从已纳入中央储备库的项目中挑选安排。项目的前期基础工作和资金使用效益都是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重要因素。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是以竞争立项的方式支持各地开展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各地上报的环境类项目,通过省级组织的项目主管部门初审、系统内部复评和第三方机构独立评审等竞争立项评审程序后,省级财政给予支持。各州市环保领域项目的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储备库建设等项目前期工作是争取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重要因素。

(二)省财政支持星云湖综合保护治理情况

省委、省政府对星云湖综合保护治理高度重视,“十三五”以来,共筹措资金3.91亿元,其中: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星云湖专项债券资金3亿元,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0.54亿元,积极安排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0.37亿元,由玉溪市统筹用于星云湖综合保护与治理。

三、关于“恳请将星云湖等其他6个湖泊综合保护治理专项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每年给予每个湖3亿元资金支持,并协调帮助争取国家及省级项目资金”的问题

2018年,省财政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形式,支持星云湖等其他6个湖泊综合保护治理资金各3亿元。2019年,省财政将继续积极支持。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向中央各相关部委汇报衔接,积极指导帮助玉溪市争取更多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建议玉溪市按照中央和省级相关政策,统筹用好用活中央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奖励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现有补助资金政策,按照全面绩效管理的要求,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结合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和省级环保资金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做好项目库建设和参与竞争性分配等工作,争取更多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

四、关于“支持继续发行省级湖泊专项债券”的问题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项目专项债券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云财预〔2018〕197号,以下简称《专项债券管理办法》),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专项债券需要在财政部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内发行,以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运营等专项收入偿还本息。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全省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专项债券需求,根据全省湖泊保护治理规划、分年保护治理任务和下一年度投资计划,结合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情况等因素,提出下一年度专项债券资金需求。建议玉溪市按照《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规定,加强与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汇报衔接,提出专项债券资金需求,合理编制债券发行方案。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19年5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青见 65108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