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协调办发〔2016〕1号)精神,省水利厅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云南省水利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程序规定》,对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的抽查主体和检查对象,组织开展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有关要求及比例,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确定了检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
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等110个项目。
(二)执法人员
1.朱晓柯(执法证件号:YN012118)、贺莉莎(执法证件号:YN03415)、彭永刚(执法证件号:YN03677);
2.李叔东(执法证件号:YN03435)、孔治国(执法证件号:YN00514)、张耀(刚轮岗,无执法证);
3.张寿鹏(执法证件号:YN012123)、彭晓芬(新进公务员,无执法证)、蹇清洪(执法证件号:YN03676);
4.李直权(执法证件号:YN191125)、杨璧嘉(执法证件号:YN03678)、范勤波(转业军人,无执法证明);
5.郭子华(执法证件号:YN233933)、王伟(借用,无执法证);
6.梁建荣(执法证件号:YN03413)、冷鹏(执法证件号:YN03416)。
(三)检查时间
2019年6月1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采取查勘现场、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座谈交流的方式对各建设单位进行检查。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大部分生产建设项目都能按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措施,但也还存在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开展监测工作、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履行方案变更手续等问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单位印发了书面检查意见,要求其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整改,并按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具体检查情况见附件。
附件: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