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云南省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所以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按照公车改革规定,取消云南省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公务用车,所属车辆于2015年10月已上交主管部门处理。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经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
根据上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公经费零增长”的要求,2019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均为1.5万元,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调研等方面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云南省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