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市水务局相关领导到嵩明检查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落实情况的工作

发布时间:2019-05-27 14:23       浏览次数:

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的“三个责任”。 2019年5月21日,省水利厅、市水务局相关领导到嵩明检查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后对对我县落实“三个责任”工作给予肯定,同时也提出了要求:第一,加强落实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第二,加强与乡镇、供水单位的积极对接,保障供水畅通;第三,积极开展“三项制度”落实,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下一步,我单位将认真按照检查组提出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