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16日,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一行到云南省专题调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田学斌先后深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林口乡菜子村、坡头镇仁和村、坡头镇新场村、威信县扎西镇长地村等地实地调研,并走访了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田学斌对昭通市多措并举、因户施策,采取跨区域调水、小水窖储水、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解决资源性缺水难题,保障群众饮水需要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5月16日召开的全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田学斌指出,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工作之一,主要领导高位推动,分管领导亲自抓,并加强调研指导。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等部门会同各地党委政府扎实推进,明确了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标准,组织各地反复摸底,制定了具体方案,加快工程建设,云南省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田学斌强调,截至4月底,云南省还有80606名贫困人口存在饮水安全问题,占全国将近十分之一,是全国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我们必须举全行业之力,如期完成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如期解决全省8万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绝不拖整个脱贫攻坚的后腿。
田学斌要求,一要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农村饮水安全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脱贫攻坚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级党委政府要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负总责,水利厅要切实扛起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的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州(市)县层层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二要精准确定解决方案。要针对贫困人口的饮水问题所在,针对水量不足、水质不达标、用水不方便、供水保证率低等不同问题,结合实际,分地区分类型制定解决方案措施,把解决每一名贫困人口饮水问题落实到具体工程项目上,做到精准施策。三要足额落实建设资金。省水利厅要多争取省级政府投入,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真正作为政治任务,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市县水利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把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大财政投入和扶贫资金、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保障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四要扎实推进工程建设。云南水利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实化饮水安全工程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一鼓作气,攻下最后堡垒。要倒排工期,要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重点地区重点推进,按照节点要求一盯到底,全力推进。五要建立合理的水价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在水价制定及水费收缴方面创新机制,实行水价公示制度,加强对农民节约用水、饮用好水和用水缴费意识的宣传,提高水费收缴率。在合理确定水价、足额收取水费的基础上,省水利厅要积极协调落实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并督促市县通过资金整合等渠道落实维修养护资金,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六要推进规范化管理。农村饮水工程必须“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在今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等“三项制度”;要畅通举报监督电话,推动各类供水问题的解决;要强化水质保障,规范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和千吨万人工程水质化验室的水质检测工作,不断提升水质达标率。七要加强技术人才帮扶。组织厅机关和厅直单位技术骨干常年常驻贫困县或具体工程项目,采取蹲点、订单、结对、全覆盖式等精准帮扶措施,现场协调和推进解决各种问题,宣传和普及实用水质净化和消毒技术,有效推进供水保障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