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人复函〔2020〕3号
彭丽英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水库坝塘清淤扩容纳入“十四五”规划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水库坝塘清淤扩容可有效增加水库坝塘蓄水库容,提高水资源调蓄能力和城乡供水、农田灌溉保证率,有效缓解工程性缺水突出问题,增强供水保障能力,工程建设是必要的。“十三五”期间,我省已开展水库清淤增效试点工作,对部分水库坝塘进行清淤,提高水库蓄水能力,恢复供水量。但由于缺乏专项资金,试点结束后未能全面推开。
二、目前,省水利厅正在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开展《云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已将水库坝塘清淤扩容列为规划的建设内容之一。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将水库坝塘清淤扩容、沟道清淤疏浚等工程项目纳入中央资金补助范围,积极向国家汇报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建设。同时,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争取将其列入省级融资支持建设范围。
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