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23 17:17       浏览次数:

云水人复函〔2020〕4号

辉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保山坝大型灌区(昌宁片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保山坝灌区工程的开发任务为建设保山坝灌区,保障农业灌溉、城乡供水,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巩固地区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工程设计灌溉面积58.47万亩,其中常规灌溉面积36.0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2.38万亩。灌区工程建设后,可为灌区内粮食、特色农业种植以及乡镇提供水资源保障,优化灌区的水资源配置体系,退还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用水,对于巩固区域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维护边疆稳定,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建设保山坝灌区是必要的。

二、省水利厅高度重视保山坝灌区,将保山坝灌区作为滇西边境山区扶贫灌溉工程的子项目列入全国《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7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2020—2022年重点推进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作了安排,保山坝灌区位列其中。省水利厅已于2020年1月9—12日组织技术审查单位对保山坝灌区可研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于2020年7月29日将评审意见印送省发展改革委。

三、下一步,省水利厅将认真指导保山市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积极协调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级部门,力争保山坝大型灌区工程2020年底前批复可研并开工建设。同时,积极协调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保山坝大型灌区列为2021年投资计划给予投资支持。

十分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