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人复函〔2020〕21号
杨继周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农村小坝塘实施清淤加固或扩容提升工程政策资金支持、助力打造美丽乡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水库坝塘清淤扩容方面
水库坝塘清淤扩容可有效增加水库坝塘蓄水库容,提高水资源调蓄能力和城乡供水、农田灌溉保证率,有效缓解工程性缺水突出问题,增强供水保障能力,工程建设是必要的。“十三五”期间,我省已开展水库清淤增效试点工作,对部分水库坝塘进行清淤,但由于缺乏专项资金,没有展开推进。目前,省水利厅正在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开展《云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已将水库坝塘清淤扩容列为规划的建设内容之一。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争取将水库坝塘清淤扩容工程项目纳入中央资金补助范围,积极向国家汇
报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建设。同时,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争取将其列入省级融资支持建设范围。
二、美丽乡村创建方面
根据《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23号)和《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定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19〕143号)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行政村和较大规模自然村为单位,以评促建开展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定。文件明确指出省级财政将对省级美丽村庄给予一次性奖补,用于创建成果的巩固提升完善。2019年全省共评定87个省级美丽村庄,以奖代补6310万元,用于补齐各村庄在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短板,以达到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家园的目的。2020年美丽村庄评定工作计划7月份启动。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
为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照《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云农社〔2019〕4号)要求,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做好村庄“三清一改”工作。通过持续开展清理农村塘沟河渠淤泥等行动,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涌现出一批国家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国家级人居环境示范县、省级示范县等。2018—2020年,中央、省、州(市)和县级财政累计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超过455亿元。村庄清洁行动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长期坚持。省农业农村厅将充分动员、组织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实现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
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