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9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23 15:29       浏览次数:

云水人复函〔2020〕27号

普光照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恢复新平县农村小坝塘除险加固项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关于对病险小坝塘除险加固的建议非常好,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符合新平县实际。

小坝塘是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数量众多、蓄水总量大,在水资源匮乏、干旱缺水,特别是大中型水源覆盖不到的地方,为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极其重要的水源保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长期以来,由于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不到位,很大一部分小坝塘都存在不同程度病险,无法充分发挥其效益,部分还存在安全隐患,对病险小坝塘进行除险加固迫在眉睫。

2018年及以前年度,省水利厅依托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项目,支持包括新平县在内的部分地区因地制宜实施了一批农村小坝塘除险加固工程,有效地改善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条件。按照新一轮机构改革有关要求,从2019年起,“农田水利建设管理”职责已由水利部门划转至农业农村部门。

目前,水利部门暂时没有小坝塘除险加固的资金渠道。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0〕31号)有关要求,在“十四五”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内容中可包含新建和改造小型水源工程。建议新平县结合自身实际,将符合条件的以农村生活供水为主的小坝塘除险加固列入当地“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待国家和省级“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及相关补助政策确定后,省水利厅将尽量给予新平县倾斜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