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人复函〔2020〕34号
格桑朗杰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云南涉藏地区生态限制开发县生态护林员等“一户一员”全覆盖特殊政策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为确保德钦县实现脱贫与生态建设‘双赢’,恳请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基于德钦脱贫攻坚及生态建设的实际需要,帮助我县解决生态护林员等‘一户一名’特殊政策,实施云南涉藏地区生态限制开发县农村“五大员”(即:生态护林员、巡河员、地质灾害监测员、城乡环境保洁员、维稳信息员)‘一户一名’全覆盖工程”的建议,省水利厅认为,德钦县在贫困户中选聘生态护水人员,对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基层工作力量,完善河长制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同时,把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精准脱贫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工作齐头并进。
河长制湖长制实施以来,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印发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7〕6号),明确河长制主要任务:“建立河湖库渠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库渠动态监管”“全面建立河长制体系,实行五级河长制,全省河湖库渠实行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河长制。……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城区按现有城市管理体制落实专管人员”。《云南省河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的通知》(云河长组发〔2017〕1号)明确行动计划主要目标,要全面执法监管,增强河湖库渠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河湖库渠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库渠动态监管”;主要工作包括加强执法监管行动计划,“建立河湖日常监督巡查制度。……建立村组巡河员制度,加强河湖水域巡查保洁及堤防工程维修养护,执行日常巡查”;保障措施包括“积极筹措,确保资金投入,保障河湖管理保护项目经费,由各级政府牵头,各级财政、发展改革、水利、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配合,通过积极筹措,加大投入,整合各部门河湖治理保护项目资金,加大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湖岸线管理、河湖管理保护监管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河湖巡查、堤防维修、保洁管养等工作经费和建设项目资金。”
按照以上文件中制定并明确“建立村组巡河员制度,在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加强河湖水域巡查保洁及堤防工程维修养护,执行日常巡查,保障河湖日常巡查、堤防维修、保洁管养等工作经费”有关要求,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各州(市)积极将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2020年全省河道保洁员、巡河员、护河员共计32987人,其中贫困人口担任河道保洁员、巡河员、护河员共计20823人,占63%;自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全省各地将贫困人口纳入河道保洁员、巡河员、护河员的资金投入近10亿,有力支持生态保护监管工作。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和其他云南省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道,按照河长制的要求,积极推动并完善河长制有关政策、制度、办法的落实。
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