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人复函〔2020〕35号
格桑朗杰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金沙江、澜沧江“两江”流域低洼地带实施堤防工程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德钦县境内山洪灾害时有发生,对澜沧江、金沙江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尤其是2018年“11·0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溃坝洪水灾害,对金沙江沿线基础设施造成巨大损毁,突显防洪体系建设依旧是我省水利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因此,对金沙江、澜沧江等主要江河及其支流治理是十分必要的。
二、当前,省水利厅已将云南省“11·3”金沙江堰塞湖灾后重建防洪工程作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上报水利部,概算投资17.09亿元,建设堤防长度54公里。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确保将该项目列入《云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同时积极向水利部等国家部委汇报协调,争取将该项目列入全国《“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三、省水利厅已将德钦县珠巴洛河拖顶乡段二期治理工程、德钦县红坡河羊拉阳曲河治理工程、德钦县阿东河二期治理工程3件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作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重点项目上报水利部备案,备案治理长度19.8公里,总投资8125万元。建议请迪庆州、德钦县进一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向水利部汇报协调,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四、省水利厅已将澜沧江干流迪庆州段河道治理工程(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作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重点项目上报水利部备案,备案治理长度20.96公里,估算投资35733万元。按照水利部要求,主要支流项目将结合全国“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水生态修复与治理等统筹考虑,另行确定。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向水利部汇报,争取将澜沧江干流迪庆州段河道治理工程列入全国《“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十分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