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0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23 15:42       浏览次数:

云水人复函〔2020〕42号

李智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临沧主城区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立项支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对临翔区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情况

“十三五”以来,省林草局通过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等项目在临翔区安排营造林计划任务55.5万亩、投资2.18亿元(涉农项目资金按因素法切块下达)。截至目前,累计完成营造林23.9万亩。根据2019年全省湿地资源年度监测结果,临翔区湿地总面积3253.52公顷,其中河流湿地1385.32公顷、人工湿地1868.20公顷。

2011年,国家启动实施了《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南汀河临沧坝段河道治理工程进入了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治理项

目,规划投资1.35亿元,治理河长12.95公里。2011—2016年,共计下达了5135万元投资计划(其中,中央和省级为4108万元,其余为市配套),中央和省级投资均已到位;2013年,省人民政府专项安排了5000万元经费,用于补助南汀河临沧坝段治理。截至2016年底,中央和省级共投入建设资金9108万元,市、县级配套了1027万元,实施了南汀河临沧坝段河道治理工程一期和南汀河临沧坝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

按照2019年国家部委印发的《防汛抗旱水利提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水利部要求,仅允许将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的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以及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支流列入实施方案。小箐河、南北河、南信桥河、文华河、忙远河、忙布河及南崃河等7条河流不在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且流域面积不符合要求,因此无法作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争取国家支持。省水利厅已将南汀河临翔区小街段等项目作为主要支流项目于2020年5月上报水利部备案,并列入“十四五”项目库上报水利部。水利部明确下一步将结合“十四五”国家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另文确定列入实施方案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项目清单。

二、相关政策

为扎实做好云南省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中央资金争取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做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储备的通知》(建城函〔2018〕288号)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于2020年3月和2020年6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抗疫特别国债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州(市):一是认真梳理申报2020年3月已开工、2020年第三季度能开工的“城市、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二是积极对接各级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对已申报的“城市、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同步申报进入发展改革系统项目投资监管信息平台,确保两条系统申报信息一致;三是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国家资金投向的前提是成熟度高、能尽快开工形成有效投资的具体成熟项目。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做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储备的通知》(建城函〔2018〕28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云财基层〔2020〕13号)要求,结合有关项目申报条件、绩效目标编制要求,按照“资金随着项目走”“优劣互补、打捆包装、连片改造”的原则和思路,抓紧细化落实具体实施项目,认真做好项目可研立项、选址、用地、环评、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切实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形成“谋划一批、开工一批、实施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确保在争取国家安排资金中能有一批成熟项目支撑;四是及时完善要件审批。按照项目审批流程要求,组织对各县(市、区)申报项目可研立项、选址、用地、环评、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要件及时论证评审及批复,全面推行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一步手机办事通”融合发展,拓展行政审批“互联网 ”服务维度,实现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无纸化办理,及时完善要件审查批复文件,促进拟实施项目成熟落地。五是建立完善本级项目库。做到在建项目跟进度、控质量,储备项目抓前期、促立项,计划项目切实际、严规格,形成“竣工一批、在建一批、新开一批、推前期一批、储备一批”的建设理念,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健康有序发展;六是加快开工项目进度。具备开工条件的抓紧组织开工,暂不具备开工条件的要做好逐项梳理,倒排工期,调整节奏,合理安排建设计划,确保申报任务能快速扎实推进,形成有效投资,为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国家层面对国际重要湿地、湿地类型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有一定的补助资金支持。临翔区未认定国际重要湿地,未建立省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暂不符合国家湿地保护项目支持范畴。省级财政尚未设立湿地保护专项资金,根据财政预算改革的要求,涉及湿地保护的经费已在转移支付资金中通过因素法计算并切块到各州(市)和县(市、区),省级不再指定具体项目,由各州(市)和县(市、区)具体安排。临沧市和临翔区可以结合当地湿地保护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使用好转移支付资金。

三、下一步支持计划

我们将积极做好成熟项目的中央资金争取工作,积极推进支持临沧市水生态文明项目建设。省林草局将结合临翔区营造林的项目申报需求,支持临翔区开展森林生态建设,指导做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省水利厅将积极争取把南汀河临翔区小街段等项目作为主要支流项目列入“十四五”国家水安全保障规划。指导临沧市根据《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抗疫特别国债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积极商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按照现行投资政策,做好临沧主城区水生态文明建设涉及项目分类梳理,可研立项、选址、用地、环评、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切实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工作,分类上报省级有关部门,争取列入行业“十四五”规划,待列入规划后,尽快启动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

云南省水利厅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