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工作难度大的县和村挂牌督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怒江州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州农村饮水安全实际,2月25日-3月16日,州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文龙及局班子成员带队分组对全州各县(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挂牌督战。
督战工作组紧扣农村居民能否喝上安全放心水、农村饮水工程是否正常运行、群众生活饮用水是否保障等问题,采取走村入户,看水量、品水质、查工程、看水源的工作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情况、用水方便程度、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护现状以及和水费收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同时,督战组还与涉及问题的村两委班子、驻村第一书记和挂联驻村工作队员及村民代表座谈交流,最后组织召开由督战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县(市)水利局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项目施工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等部门参加的联动机制座谈会的形式,梳理反馈和交办实地督战发现的问题,并责令县级水利部门按照挂牌督战要求积极推进整改工作。
在开展挂牌督战工作中杨文龙指出,农村饮水安全事关老百姓民生福祉,是水利行业扶贫的天字号工程,只有把农村饮水问题解决好了,才能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提升农民生活品质。这是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筑牢党的执政根基的一件大事。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市统筹,以县为单位,严格按照这个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杨文龙紧扣挂牌督战工作提出了七个方面要求:一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各县(市)政府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按照《云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工作。二是深化水量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的巡回检查,持续开展饮水安全问题和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一县一案,一村一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持续良好运行。对于季节性缺水或水源不稳定的,要因地制宜,分别采取增加备用水源、提升已建工程供水能力、延伸管网覆盖范围、定时定点定量供水、启用自备水源、启动应急供水等方式,保障水量供应。三是加大集中式供水水质保障力度。要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消毒净化设施正常运行的监督管理,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消毒净化设施使用力度,做到应用尽用,完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定期消毒责任。四是解决好农村群众用水不方便的问题。对于已供水入户的工程,要确保入户管网规范安装到位。对于供水未入户的工程,有条件的要抓紧完成管网延伸入户,暂不具备入户条件的要及时增加集中供水点,最大限度缩短取水距离。五是加快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建后管护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有机构和人员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六是抓紧开展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按照年初既定《怒江州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到4月底前,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定价;到6月底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收费处数要占工程总数95%以上,水费收缴率90%以上;2020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要占工程总数95%以上,水费收缴率90%以上;2021年6月底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实现全部收费且水费收缴率95%以上;2021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全部收费且水费收缴率95%以上。七是全面提升水质合格率建立监测数据共享体系。各县(市)水利局要加强与同级相关部门的横向沟通协作,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大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力度,共享农村供水水质监测、检测数据。要积极主动与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的技术指导力度,及时对分阶段水质检测结果提出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水利行业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