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人复函〔2021〕1号
张世影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勐海“县城河库水系连通工程”纳入“十四五”规划的建议》(第0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县城河库水系连通工程”,不仅能改善勐海县水源枯竭期和汛期河流和水库水体水质,还将营造良好的水景观和水环境效果,对进一步改善城镇周边人居环境和河流生态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县城”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是勐海推进河长制工作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具体抓手,是勐海城市发展的现实需要,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在“十四五”项目上报阶段,省水利厅已按照水利部要求将云南省重点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项目表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上报水利部。目前,省水利厅已将勐海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勐海县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列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下一步,建议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按照水利部、财政部下发的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等要求,积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省水利厅将积极向水利部汇报协调,争取将项目列入全国有关规划并争取资金支持。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