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人复函〔2021〕17号
和涛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将本那河大(二)型水库工程列入国家级“十四五”规划实施建设的建议》(第03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本那河大(二)型水库工程建设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项目的建成可以缓解石屏、建水、个旧、元阳干热河谷区的农田灌溉供水矛盾,为红河谷北岸河谷提供生态补水,保障红河县和元阳县产业发展的用水需求。因此,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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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水利厅已将本那河大(二)型水库工程列入正在编制的《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拟建项目,建议红河州进一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研究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有关重大技术方案。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向水利部和有关部门汇报协调,争取将项目列入全国“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并依托省级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积极指导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项目尽早实施。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