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人复函〔2021〕25号
刘祖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小型水库配套资金的建议》(第05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水利厅对会泽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倾斜支持,“十三五”期间共下达会泽县中央及省级水利建设资金40995万元,主要用于:会泽县白泥塘水库、长箐水库、乐业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等抗旱规划小型水源工程,会泽县娜姑镇饮水供水工程,会泽县野牛圈河综合治理工程、以礼河红石岩—钻洞段治理工程、乐业大河综合治理工程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会泽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小型水源工程、抗旱应急备用井工程、山洪灾害防治、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等。同时,已将会泽县马播落水库、龙思源水库、芹菜水库、水瓦窑水库、
新山水库等水源工程纳入“十四五”拟新增由省水投公司负责筹措省级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清单,并印送省水投公司积极开展资金筹集工作。
二、按事权划分,水利项目建设实行分级负责制。其中,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省级补助标准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发〔2015〕2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水源工程建设与改革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06〕14号)执行,即对会泽县中型水库省级按扣除中央资金后投资的60%、小(1)型水库省级按总投资的40%给予补助。
三、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0〕31号)有关要求,在“十四五”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内容中可包含部分“五小水利”工程的新建与改造,如塘坝、提水工程(小泵站)等。省级将符合条件的以农村生活供水为主的“五小水利”工程等小型水源蓄水项目列入“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待国家和省级“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及有关补助政策确定后,省水利厅将尽量给予积极支持。对灌溉为主的小型水源蓄水项目,农业农村部门也将从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四、在下一步工作中,省水利厅将继续积极支持会泽县水源工程建设,视规划内项目前期进展情况按政策及时给予安排省级投资。也请代表督促曲靖市各级政府加大财政资金、申报专项债券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保障水利建设资金需求。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