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人复函〔2021〕32号
陆晓婵等1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石漠化地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将西畴县大堡水库(中型)纳入2021年重点项目立项建设并支持提水电站(坝后)建设的建议》(第068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西畴县大堡水库建成后可解决西畴、广南两县6个乡(镇)6.44万人饮水及2.06万亩土地灌溉问题,对于加快推进区域石漠化治理、改善片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省水利厅积极支持、指导和促进该项目加快立项建设各项工作。
二、西畴县大堡水库列入了《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也是列入全省2021年新开工的290件重点水网工程之一。2020年10月9日,省水利厅已将项目可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并已安排了省级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
三、从现阶段设计初步成果来看,大堡水库蓄水多用于发电,坝后装机11兆瓦水电站建设内容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水电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云政发〔2016〕56号)中“原则上不再开发建设25万千瓦以下的中小水电站,已建成的中小水电站不再扩容”条款不一致。鉴于水利类水库功能主要以农田灌溉、农村生活供水为主,省发展改革委建议对照现有支持政策的功能定位,合理确定水库的规模及功能,加强论证项目建设内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就是否同意建设坝后电站事宜请示省人民政府。
四、省水利厅将配合指导文山州做好项目规划论证等有关工作,积极商省级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列入正在编制的《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
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