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许可〔2021〕78号
绿春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1年8月24日向本机关提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三角龙塘水库工程(项目代码:2018-532531-76-02-024918)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8月30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三角龙塘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三角龙塘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三角龙塘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三角龙塘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王伟 0871—63602525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