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05016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4-15 10:43       浏览次数:

云水函〔2022〕130号

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致公党云南省委提出的《关于云南省争当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对策建议》(第12050169号)涉及省水利厅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印发推动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2022年措施任务清单水利部门有关事项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更大进展,2022年3月23日,省水利厅印发了《云南省推动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2022年措施任务清单水利部门有关事项》。对照责任分工共同抓好落实,齐抓共管、凝心聚力,牢牢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要求,确保2022年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以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重要手段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省水利厅高度重视云南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有关工作。一直以来,省水利厅始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云南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支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云南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总体方案》制定等有关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申报的要求,积极支持完成“云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