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第69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4-15 16:59       浏览次数:

云水函〔2022〕131号

省农业农村厅:

按照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段昌群等19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深度推进九大高原湖泊面源污染治理实现水质根本改善的建议》(第12050697号)涉及省水利厅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推动九大高原湖泊“两线”“三区”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按照生态红线退足退够、保护范围应大尽大的要求,组织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和丽江市开展九大高原湖泊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工作,从空间上对湖泊保护范围作出标识,规范“三区”内各种建设活动和行为,有效防止湖泊生态功能退化。“两线”自湖泊由内到外依次是湖滨生态红线、湖泊生态黄线。“三区”分别是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其中,生态保护核心区实行正面清单管控,要求制定种植结构调整方案,将结构调整任务细化到作物、分解到乡村,明确到地块,落实到主体;推广绿色有机种植,减少农田污染物进入湖体。生态保护缓冲区实行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禁止“大药大肥”方式种植,加强化肥农药经营使用台账管理,严禁经营使用杀鼠剂以外的限制使用农药。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推广无土栽培等生态环保种植新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减肥减药技术。因地制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农业面污染源监测;禁止规模化养殖,现有规模化养殖要制定详细退出方案,限期退出。指导散养户科学收集利用畜禽粪污,禁止粪污直排。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两线”成果落地。督促指导涉湖州(市)明确“两线”落地形式及落地时间,原则上“两线”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物理标识落地,涉及新建道路项目按照有关方案实施。二是制定“三区”管控实施细则。指导涉湖州(市)对照《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指导意见》,按照“管控措施内容条款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的原则”和“管控标准只能更严、不能降低的要求”,一湖一策从严制定“三区”管控实施细则,管控措施要明确到人、到房、到村庄、到地块、到企事业单位等,同时要明确责任单位。三是排查“两线”“三区”实物指标。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指导涉湖州(市)全面排查梳理生态保护核心区内现状各类设施、建(构)筑物、产业、人口、土地利用等实物指标,实行清单化管理。

二、大力推广“顺丰洱海模式”

按照省委书记、省级总河(湖)长王宁调研云南顺丰洱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提出“加大典型引路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顺丰洱海模式’”的指示要求,省水利厅大力开展“顺丰洱海模式”推广工作。2022年2月25日,印发了第2期《兴水润滇——“典型引路法”案例推荐》,以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大理洱海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为内容,从流域有机废弃物收集清运、有机废弃物处理、变有机废弃物为环保产品,以及政府政策支持、金融扶持和环保产品推广等方面深度推介“顺丰洱海模式”,为全省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提供典型案例。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推广“顺丰洱海模式”,将“顺丰洱海模式”纳入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的“五个清单”中,通过对“顺丰洱海模式”的复制和推广,构建出各种有机废弃物从源头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全产业链模式,实现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逐步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路子。

三、组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田退水污染治理技术研究团队

按照省委书记、省级总河(湖)长王宁调研玉溪市“三湖”保护治理工作时提出“要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来一次农业生产方式的革命”的指示要求,为精准制定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对策措施,2022年4月11日,省水利厅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单位共同组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田退水污染治理技术团队。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充分发挥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田退水污染治理技术团队优势,参考省内外有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经验、典型案例,围绕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等突出问题,“一湖一策”,研究制定治理技术思路和方案。

 

 

云南省水利厅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