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6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4-15 15:53       浏览次数:

云水函〔2022〕127号

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办理要求,现就王荣聪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重点支持文山州石漠化治理和生态修复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JY100013050666号)涉及省水利厅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文山州是滇黔桂石漠化区中贫困面最广、贫困程度最深、贫困发生率最高的岩溶石漠化地区之一,岩溶地貌发育,水土流失严重,是国家级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地表水渗漏严重,开发利用困难,工程性缺水矛盾突出,区域性干旱频发。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文山州石漠化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以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抓手,以助推乡村振兴为目标,大力支持文山州石漠化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十三五”以来,文山州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260.20平方千米,水利部门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项目为重点,实施国家投资水土保持工程23件(其中坡耕地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6件,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12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5件),投入资金1.8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4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0.34亿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99.62平方千米。

省水利厅将持续加大对文山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一是指导文山州加快推进《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内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强化要素保障,确保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威龙水库等重点水利项目2022年可研批复并开工建设,统筹推进暮底河水库扩建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二是指导文山州谋划建设一批“水库扩建扩容、库库连通及库河连通、跨区域引调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按照“两手发力”的要求,在进一步加大对文山州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的同时,指导文山州通过参股、股权合作、特许经营、委托经营等创新合作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文山州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四是主动指导文山州做好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储备,严格按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1—2023年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前期工作,指导督促项目县精心选点,高质量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照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竞争立项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前期工作,为全面完成2023年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助力文山州石漠化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五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大力支持文山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加快文山州石漠化治理进程,助推文山州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实效。

 

 

云南省水利厅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