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1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4-19 09:51       浏览次数:

云水函〔2022〕135号

省乡村振兴局:

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办理要求,现就李坚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512号)涉及省水利厅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针对代表提出“在饮水上在加大农村供水保障支持的同时实施农村水质提升工程,争取2025年前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覆盖安装一体化净化消毒设备”的建议,省水利厅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着力实施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2021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方案》。拟用3年时间,采用“两手发力”筹资208.68亿元,按照对象精准、项目精准、资金精准、实施主体精准、责任精准、水量精准和水价精准“七个精准”要求,着力提升72.6万水窖供水人口、84.1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和100.4万水源不稳定人口,同步提升1348.7万城乡供水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在2021年完成投资38.7亿元的基础上,2022年力争完成投资150亿元以上,建设1100件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改变15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17.5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方式。方案中明确指出通过实施城市管网延伸工程,对老化失修、建设标准低的工程进行提升改造,建设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有效解决分散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低、水质保障不高的问题。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在全面实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供水保障,缩小城乡供水差距,统筹协调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水务一体化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职责,明确工作职责和牵头部门。开展标准体系专项研究,编制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技术指导性文件,探索建立符合云南省实际的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构建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标准体系。在建立水务一体化体制机制当中针对水质提升工作已有充分考虑。二是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按照“扩、连、调、供、价”5字工作思路,重点推进“四大工程”建设,深化水价改革,遵循“市场有需求、投资有主体、融资有途径、水价有保障、项目有效益”原则,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智慧化服务“五化”发展思路,推动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五同”目标,其中“同质”就是指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相同品质,是提升农村供水水质的具体表现。三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市场化融资模式。坚持两手发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以市场化改革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同步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

计划2022年底前,以县为单位落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施主体和供水运行管理单位,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启动一批项目建设,争取2025年底前,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基本建成,良性运行体制机制有效发挥,城乡供水“五同”供水格局基本形成,供水水质大幅提升,让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云南省水利厅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