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人复函〔2022〕2号
杨阳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协调大桥坡水库省级配套资金及土地、林业相关指标的建议》(第154号)交我们办理,综合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省水投公司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协调省水投公司配套项目建设资金尽快融资到位的事项
省水利厅积极支持临翔区大桥坡水库项目建设,于2020年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给予行政许可,批复概算总投资53996万元。按照既定投资补助政策,资金构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0万元,由省水投市场化融资筹措23797万元,其余由市、区负责。
省水利厅已将该项目纳入2022年省水投公司融资方案,同时,已将该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争取中央资金。目前,省水投公司正在办理与各地政府重新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确定项目产生的收益权归属权等有关事宜,但还存在水价执行标准较低,按照项目现行收费价格收取的水费无法满足项目运营及贷款还本付息要求等问题。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指导协调省水投公司,建议临翔区加强与省水投公司的沟通协商,尽快签订投资协议等事宜,共同推动省水投公司市场化融资资金早日落地,保障项目顺利建设。
二、关于协调省自然资源厅给予用地指标事项
一是经与省自然资源厅核实,临翔区大桥坡水库工程属已列入云南省省级重点项目清单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年度计划指标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按照规定直接使用国家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待用地批准后及时核销。
二是耕地占补平衡是用地报批的必备条件,大桥坡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占用耕地,应严格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县级自行平衡为主、州(市)级统筹为辅、省级适度调剂为补充”的保障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对于确实难以落实的,可申请省级调剂,所需费用由当地负责落实。
三是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继续配合做好大桥坡水库项目选址工作,积极协调省自然资源厅尽快落实项目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在具体的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中,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指导临沧市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将项目用地需求纳入保障范围,督促加快用地审批,及时有效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三、关于协调省林草局给予林业指标事项
一是经与省林草局对接,涉及大桥坡水库工程建设林地指标的问题,只要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省林草局将足额给予使用林地指标保障,并将依法依规及时审核审批,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选址时,要符合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规定的用地条件,特别是项目建设配套的采石、采砂、取土、弃渣等临时附属设施选址时,要合理避让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区,要合理避让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保护地以及国有林场、重点地区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
三是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使用林地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各地林草部门沟通对接,做到新批复后使用,杜绝未批先占等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发生,避免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