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21 08:56       浏览次数:

云水人复函〔2022〕3号

李义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怒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0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怒江州水利改革发展,将怒江州131件工程列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中,总投资133.4亿元,其中,拟建稗子沟中型水库及12件小型水库,为下一步项目实施提供规划依据。“十四五”以来,已下达怒江州中央和省级水利资金2.15亿元,支持稗子沟中型水库等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防洪提升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修复工程等。

二、为破解占用耕地、生态红线和林地等制约,解决融资难等问题,省水利厅拟优先实施一批制约因素小、建设条件好、近期能开工、实施周期短、资金有保障的“扩、连、调、供”四大工程,加速形成水利有效投资。怒江州“四大工程”拟建设8件项目涉及29个工程,包括16个城乡供水一化项目和13个区域水网项目,总投资37.3亿元。目前,《云南省“四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处于专家论证阶段,下一步,将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建议怒江州做好规划衔接有关工作,加快推进规划内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尤其是在项目选址过程中,要注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水田、坝区耕地等优质耕地,注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等。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怒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执行“三区三州”地区公益性项目“零配套”政策,在项目、资金、政策上给予怒江州更多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