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人复函〔2022〕12号
马敏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红石岩堰塞湖库区会泽段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缺口资金的建议》(第385号)已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鲁甸发生“8·03”地震,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第81期)精神,2017年原省国土资源厅以《关于印发云南省鲁甸6.5级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8号)明确:共调出治理工程经费6437.06万元,用于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库区4个地质灾害点项目工程治理,其中昭通市鲁甸县5472.56万元、曲靖市会泽县964.50万元。
2018年11月,省水利厅按照实事求是、科学论证的原则批复会泽县和鲁甸县4个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其中鲁甸县2个地质灾害点批复投资2937.30万元,较鲁甸县调出治理资金减少2535.26万元;会泽县2个地质灾害点批复投资4711.77万元,较会泽县调出治理资金增加3747.27万元。
二、办理情况
省水利厅高度重视会泽县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资金缺口问题。2019年5月,省水利厅以《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解决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工程库区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资金缺口的请示》(云水发〔2019〕63号)报省政府请示:“一是请求省政府同意将鲁甸县超出批复投资部分资金2535.26万元调整至会泽县,用于双河口、塘房组2个地质灾害点的实施,并由省财政厅组织资金调整事宜;二是请求省政府同意由省财政厅在省级预算内帮助解决会泽县2个地质灾害点缺口资金1212万元。”
2019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以“办2019-4562号续办”审批单回复拟办建议:“请水利厅尽快按程序核定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结余资金后,商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依法依规做好资金调整工程;请曲靖市人民政府统筹研究解决会泽县双河口、塘房租两个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缺口资金。”
2021年8月,鲁甸县2个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完成竣工决算,审定投资2544.03万元,较鲁甸县调出治理资金结余2928.53万元。2020年9月会泽县2个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完成竣工决算,审定投资4210.46万元,较会泽县调出治理资金缺口3245.96万元。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回复拟办意见,省水利厅于2022年5月19日以《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商请解决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工程库区会泽县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资金缺口的函》(云水函〔2022〕163号),商请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将鲁甸县结余资金调整至会泽县。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商省自然资源厅配合省财政厅做好资金调整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