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24 09:41       浏览次数:

云水人复函〔2022〕6号

李永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爱心水窖补助资金的建议》(第293号)交由我们办理。综合省财政厅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爱心水窖”建设基本情况

2012年10月11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建设“爱心水窖”解决饮水困难的意见》,明确省级对每年新增建设的20万件山区“爱心水窖”给予每件1500元资金补助,州(市)和县(市、区)按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分别予以配套;其余部分由群众筹资投劳解决。

2012—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下,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省级8家筹资牵头单位积极沟通协调,省级财政累计安排“爱心水窖”补助资金6亿元,已全部落实到位。省级社会捐赠资金累计到位43092.9万元,占应到位资金6亿元的71.8%。截至2019年3月底,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累计缺口资金16.95亿元,其中省级(社会捐赠)缺口1.7亿元,州(市)级缺口7.05亿元,县(市、区)级缺口8.2亿元。

2019年4月1日,省水利厅向省政府报送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爱心水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副省长和良辉批示“请水利厅商财政厅提出具体措施”。4月16日,省水利厅副厅长訚楠召集相关处室协商“爱心水窖”资金筹措工作,邀请省财政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经研究,省水利厅与省财政厅一致认为,省级社会捐赠资金缺口应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4家牵头单位,按照原定筹资目标任务,充分利用本部门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动员和引导企业继续动真情、献爱心、出实招,踊跃捐款,大力支持“爱心水窖”建设,尽快组织筹集社会捐赠资金,全力助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5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社会捐赠资金未全部到位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务必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省级捐赠资金筹集任务,其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850万元、省能源局6572.2万元、省地方金融监管局7744.18万元、省通信管理局815.72万元。

2019年8月,省政府对《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爱心水窖”解决饮水困难的意见》(云发〔2012〕16号)文件进行了清理,“爱心水窖”捐款便无文件依据。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账户资金需全部上缴财政,并注销现有账户。经省水利厅多次与省财政厅对接,继续保留“爱心水窖”账户,捐赠资金作为定向资金使用,暂时不上缴财政。截至2020年3月,账户总金额151.29万元。2020年11月11日,省水利厅发文《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爱心水窖”建设捐赠资金的通知》(云水资财〔2020〕32号),将账户上的捐赠资金151.29万元拨付丽江市水务局。截至2020年3月27日,账户总金额151.29万元,已全部下拨给丽江市华坪县。

二、华坪县资金缺口情况

2012—2015年丽江市积极争取和实施“爱心水窖”,建设爱心水窖任务数32500口,其中华坪县建设任务数13000口。省、市、县应落实资金5850万元,其中,省、市、县各195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9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云财农函〔2022〕16号)反馈,省级财政应补助资金975万元,目前已全部到位,资金缺口为省级社会捐赠和省级以下未到位资金。截至2021年8月31日,省级实际到位资金1551.74万元,未到位资金为社会捐赠资金398.26万元;市级实际到位资金1109.45万元,未到位资金840.55万元。

三、解决措施

2021年8月25日,丽江市委、市政府召开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协调会,丽江市财政局制定了《丽江市财政局关于夏庆福信访案件化解的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及市级财政状况,提出了分3年化解华坪县“爱心水窖”建设市级配套资金缺口840.55万元的方案。其中2021年解决150万元(已下达华坪县);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390万元,已通过预算审批;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

2022年3月9日,和良辉率队赴丽江市开展信访包案化解工作,在永胜县松坪乡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召开座谈会。会上,和良辉明确提出,拟通过抗旱应急资金解决华坪县爱心水窖省级缺口资金,省水利厅将按照要求抓好落实,争取早日解决。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