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函〔2023〕35号
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办理要求,现就周增志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昌宁县澜沧江流域右甸河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立项建设的建议》(第553号)涉及省水利厅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省水利厅积极支持昌宁县右甸河防洪治理工程,先后下达昌宁县右甸河大寨子段治理工程、云南省罗闸河昌宁县右甸坝段治理工程、云南省罗闸河温泉乡集镇段治理工程3件项目中央资金4537万元、省级资金631万元,累计完成治理18.9公里,共保护人口5.1万人、保护农田3.7万亩。
二、目前,水利部主要从解决防洪薄弱环节方面给予资金支持。一是根据水利普查结果,右甸河为罗闸河上游段,流域面积3225平方公里,属于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未列入水利部印发的《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名录》(办建设函〔2023〕111号),故右甸河(罗闸河)防洪治理工程无法争取中小河流治理资金支持。二是右甸河(罗闸河)防洪治理工程未列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薄弱环节实施方案》,目前暂不能获得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治理项目中央资金支持。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向水利部沟通汇报,争取将右甸河(罗闸河)防洪治理工程列入国家后续规划,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