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3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3-21 18:53       浏览次数:

云水函〔2023〕44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

按照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九三学社云南省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云南段)建设的建议》(第231号)涉及省水利厅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扎实抓好长江流域(云南段)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力助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云南段)建设。

(一)深入实施“湖泊革命”攻坚战。充分发挥省河长办牵头把总、统筹协调作用,把长江流域、赤水河流域作为重点,系统性推进各项措施逐项落实落地。一是科学划定九大高原湖泊“两线”,省河长办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组织涉湖州(市)完成了九大高原湖泊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工作。二是完成全省2076条河流和30个湖泊的管理范围划定。三是严格实施“一湖(河)一策”,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十四五”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规划》和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云南省“十四五”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规划》。四是会同省司法厅和有关州(市)积极修订“一河一策”、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制定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

(二)加大水生态保护和修复。2021年省水利厅印发了《云南省水利厅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方案》(云水资源〔2021〕56号),按年度制定以长江为重点六大水系保护修复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坚持协同共管,为加强长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保护,省水利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长江流域(云南段)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云水资源〔2022〕56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水源涵养区水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力度,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两手发力”,完成小水电站清理整顿,严格水资源管理,系统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

(三)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十三五”以来,云南省利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资金在全省共安排生态清洁小流域29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8.8平方千米。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的保护和改善河道、水库水质,保障了供水水源地安全,为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文明发展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下一步打算

省水利厅将按照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云南段)建设要求,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一)持续加强长江流域河湖管理。全力向纵深推进“湖泊革命”攻坚战,系统谋划、按照“退、减、调、治、管”要求,贯彻落实“湖泊革命”60条措施。组织有关州(市)编制长江(云南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强化岸线保护利用,加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打击力度。

(二)打好长江流域保护修复攻坚战。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加强长江重要支流生态流量监督管理,统筹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等项目,全力做好保护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工作。

(三)推进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地见效,抓好长江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持续严格水土保持预防及监督管理,开展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遥感监测及监管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