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7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3-22 16:56       浏览次数:

云水函〔2023〕52号

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办理要求,现就丁玲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澜沧江生态环境修复省级财政资金配套的建议》(第677号)涉及省水利厅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省水利厅积极支持澜沧江防洪治理工程,先后将澜沧江流域12件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累计实施110件澜沧江流域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共计下达中央资金229461万元,综合治理河长884公里。

二、省水利厅已将景洪市澜沧江景洪段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隆阳区澜沧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水生态修复工程2件项目列入《“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目前,省发展改革委已启动“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有关工作。省水利厅将积极指导临沧市水务局加快推进澜沧江临沧段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前期工作进度,在中期评估中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项目调整。

三、省水利厅于2022年12月18日以《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协调解决水利领域纯公益性等项目省级需投入资金的请示》(云水发〔2022〕89号)报请省人民政府帮助解决澜沧江防洪治理工程在内的纯公益性项目省级资金。2022年12月28日,时任副省长和良辉圈批“请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切实落实好水利领域纯公益性项目的省级配套资金”,但目前尚未落实。建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加大对澜沧江防洪治理工程、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等水利领域纯公益性项目省级资金支持力度。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