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人复函〔2023〕2号
曹辉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勐海县流沙河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项目的建议》(第04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省水利厅积极支持勐海县中小河流治理,2009年以来,先后下达中央资金9813万元、省级资金335万元开展勐海县43.7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其中,先后下达4490万元对流沙河开展三期治理,累计治理河长13.8公里。
二、流沙河流经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景洪市,流域面积2066平方公里,河长118公里。经与省生态环境厅对接,勐海县流沙河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项目未列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项目库。目前,省水利厅正在编制《云南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根据河流防洪现状调查评估结果,流沙河剩余45.03公里需治理。建议西双版纳州按照系统治理要求,统筹好上下游关系,进一步加快流沙河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待初设批复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对河道治理涉及的防洪工程予以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