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人复函〔2023〕31号
杨耀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订完成〈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的建议》(第741号)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确保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是重大的生态工程和民生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下水的管理和保护。2021年10月21日,国务院颁布《地下水管理条例》,聚焦地下水超采、污染突出问题,强化地下水节约保护、超采治理和污染防治,标志着地下水迈入依法严格管理的新阶段。2009年施行的《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是在没有上位法的前提下制定的,实施以来,较好地规范了全省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但是,其中部分条款的规定与国务院新颁布的《地下水管理条例》不一致,也与云南省地下水管理保护工作的形势不相适应。
省水利厅高度重视《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于2022年1月7日正式启动,成立了以分管副厅长为组长,厅有关处室(单位)组成的修订起草工作组,制定印发修订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修订工作,并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表。省水利厅在前期报送立法计划申请的基础上,积极和省司法厅沟通协调,将《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列入《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作为省政府规章预备项目。2022年4月11日,省水利厅在完成书面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并经省水利厅党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报送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已按程序批转省司法厅。2022年4月以来,省司法厅多次与省水利厅就修订草案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并于2022年9月28日上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同步发送16个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完成反馈意见的收集工作后,省司法厅会同省水利厅对修订草案文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同时,《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修订)》拟将作为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省政府规章类一档项目(年内修订完成的项目)。
为高质量完成《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修订)》立法工作,省水利厅会同省司法厅将于2023年6月开展省内外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听取基层单位、组织和个人对地下水管理保护的意见建议。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会同省司法厅按照立法程序积极开展征求意见、协调、专家论证等工作,争取尽快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修订)》。
感谢您对我省地下水管理保护和水利立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