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人复函〔2023〕13号
潘利华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会泽灌区项目给予政策资金支持的建议》(第29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会泽灌区建设对改善会泽县水资源调控能力、提高灌溉供水安全保障十分重要,同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会泽县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直以来,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会泽县水利改革发展工作,安排项目建设资金,须具备规划依据充分、前期工作完备、建设条件成熟、资金投向符合等条件。但由于目前会泽灌区目前仍处于谋划阶段,未开展实质性前期工作,且缺少国家、省级规划依据,距离安排建设资金还有不小差距。
二、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的统一安排,2023年即将启动“十四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有关工作,建议曲靖市、会泽县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进一步加快会泽灌区项目前期工作,补充完善相关流域规划。
三、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指导曲靖市、会泽县加快推进会泽灌区项目前期工作,视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积极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在“十四五”中期评估中纳入省级“十四五”规划,积极协调水利部等国家部委争取纳入国家有关规划,为后续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创造条件。
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