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大型灌区管理中心:
你单位于3月6日向省水利厅提出云南省保山市潞江坝灌区工程(项目代码:2203-530500-04-01-200927)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3月6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云南省保山市潞江坝灌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你单位依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完善。经审查,补充完善后的《云南省保山市潞江坝灌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定本)》评价依据充分、内容完整,评价结论正确,基本符合报告编制大纲及有关导则的要求,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云南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云南省保山市潞江坝灌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保山市潞江坝灌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你单位在施工管理中必须按照批复意见抓好建设管理。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保山市潞江坝灌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
《关于上报云南省保山市潞江坝灌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潞江坝灌区工程位于保山市隆阳区、龙陵县、施甸县境内12个乡镇,分布于怒江两岸水长河、烂枣河、施甸河等支流。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的主要任务为农业灌溉、集镇及农村人畜和工业供水,设计农业灌溉面积63.47万亩,供水量18932万立方米,集镇、农村44.25万人生活供水量2448万立方米,工业供水量1819万立方米,合计供水量为23199万立方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20座,取水坝工程17座,灌溉渠(管)道工程65条,排水工程2条。
(一)新建水库工程
八萝田水库位于怒江右岸老街子河下游,坝址控制面积26.1平方公里,黏土心墙风化料坝、坝高75.5米、坝长360.5米、总库容500.13万立方米,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大坝、输水放空隧洞、溢洪道级别均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溢洪道控制段堰型为宽顶堰,有闸控制,共设3孔,每孔宽4米,堰顶高程953米;导流隧洞布置于左岸,进口底板高程905.00米,洞内最大纵坡为0.8%、长度435米,出口高程901.50米。
芒柳水库位于怒江右岸芒牛河下游,坝址控制面积42.18平方公里,黏土心墙风化料坝、坝高78米、坝长438米、总库容548.32万立方米,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大坝、输水放空隧洞、溢洪道级别均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溢洪道控制段堰型为宽顶堰,有闸控制,共设1孔,宽8米,堰顶高程980米;导流隧洞布置于右岸,进口底板高程940米,洞内最大纵坡为2.0%、长度425.9米,出口高程933.2米。
(二)新建、重建取水坝工程
取水坝工程位于怒江左岸支流的7座,分别为麻河左支流下游雷山沟取水坝,控制面积17.7平方公里,坝长17米;水长河上游水长支渠取水坝,控制面积85.4平方公里,坝长48.4米;水长河支流小河上游溶洞灌渠取水坝,控制面积9.1平方公里,坝长26米;烂枣河下游道街上大沟取水坝,控制面积125平方公里,坝长51米;烂枣河中游登高双沟取水坝,控制面积89.5平方公里,坝长16.4米;罗明坝河上游橄榄河取水坝,控制面积26.9平方公里,坝长22.5米;麻河左支流上游瘦马沟取水坝,控制面积1.8平方公里,坝长3米。位于怒江右岸支流吾来河中下游的楼子田沟取水坝,控制面积18.9平方公里,坝长27.8米。
8座取水坝坝型为M10浆砌石坝、坝高均为3米,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三)新建骨干灌溉输水渠系跨(穿)河沟节点工程
骨干灌溉输水渠系分布于怒江两岸支流,其中跨(穿)怒江右岸支流节点24个,包括八萝田输水干渠,管径在1.0—1.4米之间、下穿河道长度在20—40米之间,其中下穿冷水河倒虹吸位置东经98°52′7″、北纬25°19′21″,基础埋深3米;下穿芒龙大河埋管位置东经98°52′26″、北纬25°29′33″,吾来河埋管位置东经98°52′14″、北纬25°24′10″,干沟埋管位置98°51′56″、北纬25°22′26″,敢顶河埋管位置东经98°51′39″、北纬25°21′23″,基础埋深均为2米;下穿拉仑河埋管位置东经98°52′25″、北纬25°28′42″,芒宽河埋管位置东经98°52′14″、北纬25°27′4″,基础埋深均为2.5米。芒柳输水干管,管径在1.2—1.6m之间、下穿河道长度均为30米,其中下穿党岗河埋管位置东经98°50′12″、北纬25°7′36″,芒勒河埋管位置东经98°50′57″、北纬24°59′4″,蓝算河埋管位置东经98°50′56″、北纬24°58′52″,基础埋深均为2米;下穿琨珙河埋管位置东经98°50′06″、北纬25°05′15″,普冲河埋管位置东经98°49′50″、北纬25°04′09″,回行小河埋管位置东经98°49′49″、北纬25°03′06″,山心河埋管位置东经98°50′10″、北纬25°01′52″,干沟河埋管位置东经98°50′24″、北纬25°01′22″,菜园河埋管位置东经98°51′6″、北纬24°57′46″,基础埋深均为2.5米;下穿坝湾河管道位置东经98°51′10″、北纬24°55′55″,基础埋深3米。芒柳干管跨摆罗塘河支流、冲沟1#(管径1.6米、跨径1—20米),跨张贡河(管径1.6米、跨径1—25米),跨回侯河(管径1.4米、跨径3—20米),跨红山水库支流(管径1.2米、跨径1—20米),跨蜷桥洼子(管径1.2米、跨径1—25米);百花支渠跨滴水沟,管径0.5米、跨径1—25米。跨河构筑物为简支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桥台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扩大基础,基础埋深5米。
跨(穿)怒江左岸支流节点12个,包括马街引水管,管径0.6米、下穿河道长度30米,其中下穿蒲缥河2个节点位置东经98°59′37″、北纬25°1′37″及东经98°59′14″、北纬25°02′15″,基础埋深均为3米;双桥河埋管位置东经98°58′27″、北纬25°2′59″,基础埋深2米。大龙、烂坝寨DN500管线下穿河底河长度30米,位置东经99°00′11″、北纬24°37′55″,基础埋深3米。蒋家寨DN800引水管下穿东河长度30米,位置东经99°11′08″、北纬24°41′57″,基础埋深3米;施甸DN1000干管穿西河长度30米,位置东经99°10′46″、北纬24°43′11″,基础埋深2米,穿施甸河长度50米,位置东经99°10′33″、北纬24°45′21″,基础埋深2.5米;DN500连通东灌管穿李子凹河长度30米,位置东经99°06′26″、北纬24°49′39″,基础埋深2.5米;DN600连通西灌管穿铜山河长度30米,位置东经99°05′08″、北纬24°51′03″,基础埋深2.5米;DN500大落坑水库灌溉管穿青龙山大沟长度30米,位置东经98°56′04″、北纬24°49′22″,基础埋深2米。溶洞灌溉渠渡槽跨下罗板河支流、下罗板河,管径1米、跨径3—15米,下部结构为U型桥台,槽墩为排架柱,扩大基础,基础埋深5米。渠系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四)拟建弃渣场工程
芒柳水库1#、潞江坝1#、橄榄1#、小海坝1#、大海坝1#、大海坝2#、阿贡田1#、八0八1#、八0八2#、施甸3#、施甸4#共计11个弃渣场,分布于怒江两岸支流源头微小冲沟。其中芒柳水库1#弃渣场位置东经98°50′10″、北纬25°07′01″,占地面积10.24公顷,设计堆渣量32.94万立方米,最大堆渣高度44米,堆渣坡比1:2.5;潞江坝1#弃渣场位置东经98°49′44″、北纬25°02′21″,占地面积3.88公顷,设计堆渣量11.18万立方米,最大堆渣高度38米,堆渣坡比1:3;橄榄1#弃渣场位置东经98°55′01″、北纬25°19′06″,占地面积0.99公顷,设计堆渣量5.12万立方米,最大堆渣高度6米,堆渣坡比1:3;小海坝1#弃渣场位置东经99°01′03″、北纬25°18′11″,占地面积0.9公顷,设计堆渣量1.02万立方米,最大堆渣高度19米,堆渣坡比1:3;大海坝1#弃渣场位置东经98°59′47″、北纬25°10′00″,占地面积0.59公顷,设计堆渣量0.5万立方米,最大堆渣高度14米,堆渣坡比1:3;大海坝2#弃渣场位置东经98°59′49″、北纬25°09′56″,占地面积0.6公顷,设计堆渣量0.33万立方米,最大堆渣高度8米,堆渣坡比1:3;阿贡田1#弃渣场位置东经98°53′43″、北纬24°49′04″,占地面积3.04公顷,设计堆渣量9.54万立方米,最大堆渣高度12米,堆渣坡比1:3;八0八1#弃渣场位置东经98°52′58″、北纬24°42′40″,占地面积0.55公顷,设计堆渣量2.5万立方米,最大堆渣高度19米,堆渣坡比1:2.5;八0八2#弃渣场位置东经98°53′16″、北纬24°42′16″,占地面积0.38公顷,设计堆渣量1.24万立方米,最大堆渣高度19米,堆渣坡比1:3;施甸3#弃渣场位置东经99°8′27″、北纬24°43′40″,占地面积1.89公顷,设计堆渣量1.23万立方米,最大堆渣高度19米,堆渣坡比1:2.5;施甸4#弃渣场位置东经99°10′33″、北纬24°40′49″,占地面积3.2公顷,设计堆渣量1.23万立方米,最大堆渣高度19米,堆渣坡比1:2.5。挡渣墙采用M10浆砌石结构,挡渣墙顶宽0.5—1.0米、墙高2.5—4.5米、长15米,基础埋深1—2米,迎水面坡比1:0.1,背坡坡比为1:0.4—1:0.8,墙踵和墙趾宽度和高度分别为0.5—1.2米、0.5—1.6米;渣体外围设置M10浆砌石矩形断面排洪沟,出口设消力池。其中芒柳水库1#弃渣场、潞江坝1#弃渣场为4级,其余9个弃渣场为5级。
潞江坝灌区工程规划报告已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复(保政复〔2021〕28号)。
二、同意评价对象选择为新建八萝田、芒柳2座水库工程,8座取水坝工程(新建5座、重建3座),骨干输水灌溉渠系2座跨河沟渡槽、7座管桥及管道下穿河沟26个、1个倒虹吸共36个节点工程,11个沟道型弃渣场工程。同意《评价报告》界定的评价范围,其中水库为回水末端至坝址下游汇入怒江的河段,长度分别为3.7公里、4.5公里,输水渠系跨(穿)河沟36个节点构筑物、8个取水坝上游0.5公里及下游1.5公里河沟段长度,11个弃渣场为渣体、挡渣墙覆盖河沟段长度。
三、根据水库工程、输水工程、取水坝工程、弃渣场工程的重要性、分类、等级及规模等指标,拟建八萝田、芒柳水库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消能防冲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合适;输水渠系跨(穿)河沟节点工程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校核、10年一遇设计合适;取水坝工程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校核、10年一遇设计合适;4级弃渣场设计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5级弃渣场设计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合适;水库库区耕地、园地洪水标准采用5年一遇,库区农村居民点、输电线路、通讯线路、农村道路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基本合适;水库工程枯季施工期导流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汛期临时水库坝体度汛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符合要求,输水渠系跨(穿)节点、取水坝工程枯季施工期导流洪水标准采用5年一遇符合要求;涉及河道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基本符合当地规划设计。
四、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内容及主要结论。
(一)潞江坝灌区工程的建设符合《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云南省供水安全保障网规划》《怒江流域综合规划》《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等规划,其平面布局与相关水利规划相协调,工程规模、任务合理,拟新建涉水工程对怒江两岸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改造规划实施无不利影响。
(二)拟建工程及弃渣场自身防洪相对安全,涉水工程在施工期、运行期对河道行洪无影响。
(三)运行期芒柳水库库区不会产生大规模坍岸及库岸再造,但八萝田水库蓄水后库区右岸26米范围可能存在局部失稳,对库岸水平距离15米—20米居民点存在安全隐患,需采取补救措施。
拟新建八萝田、芒柳水库坝址下游,8个取水坝址,2座渡槽、7座管桥、1座倒虹吸、26处跨(穿)河沟节点和11个弃渣场对河势无影响。
(四)拟新建涉水工程的建设对上下游及左右岸的其他水利水电工程、水文监测设施无影响。
(五)拟新建涉水工程的建设在施工期、运行期基本不存在防汛抢险的影响问题。
(六)拟新建涉水工程在施工期、运行期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影响。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针对八萝田水库蓄水后库区右岸26米范围可能存在局部失稳的问题,对库岸26米范围进行局部加固,确保其稳定。
六、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除需编制八萝田、芒柳水库枢纽工程的年度施工度汛方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外,还需编制8个取水拦河坝、输水管道跨(穿)河沟36个节点施工度汛方案和遇超标洪水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二)重视生态环境,施工期严禁废污水进入河道,严禁固体废弃物乱堆放,后期需按有关规定植草复耕。
(三)工程运行期应编制联合调度方案、洪水预报方案。强化八萝田、芒柳水库工程的科学运行调度,在预泄洪水时,应提前向库区及大坝下游评价范围内预警,并告知下游评价范围内沿岸居住村民或水电站等单位,同时强化输水管线涉水建筑物管理,确保工程运行安全。
(四)弃渣场位置、规模发生变更时,需重新开展相关的论证工作并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