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于2023年5月26日向省水利厅提出西林至广南高速公路(云南境内段)涉河工程(项目代码:2019-532600-54-01-004149)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5月26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云南省高速路网西林至广南高速公路(云南境内段)涉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西林至广南高速公路(云南境内段)涉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局在坝美河及支流河段建设西林至广南高速公路(云南境内段)涉河工程。西林至广南高速公路(云南境内段)起于广南县坝美镇老肖村接黔西南至西林高速公路,止于广南县莲城镇者况村接冷水沟支线,主线全长40.306千米。
二、同意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涉河的13座桥梁、3段路基、1座箱涵。评价范围为上游至壅水末端、下游至对水流具有控制作用断面,长度介于450—2093米之间。
三、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拟建的13座涉河桥梁中3座桥梁一跨过河、10座涉河桥梁部分桥墩位于河道内岸坡和滩地,3段临河路基采用混凝土挡墙,K5+240箱涵(跨越上者孟河)为2孔4米×4米钢筋混凝土箱涵、长43米。3座特大桥防洪标准为300年一遇,其余桥梁、临河路基、涵洞为100年一遇。
四、同意《评价报告》关于拟建工程对水文监测设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的结论意见。拟建工程对汤拿水文站无影响。
五、同意《评价报告》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为保护桥墩或路基,13座桥梁和3段临河路基所在11个河段采取护岸措施,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治理。
六、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文明施工,合理安排,不得将废弃物及渣土倒入河内。工程完工后应对施工现场遗留的废弃物进行清理,以免影响河道行洪和破坏环境。
(二)工程开工前将施工期防洪度汛方案及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程施工如扰动河堤河岸,建设单位应原貌恢复。
(四)文山州水务局及有关县水利(水务)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批复的建设方案、明确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和建设管理要求落实,确保批建相符。涉河工程竣工验收时,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验收。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