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30000002420230601001
信息所属单位
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机构
水旱灾害防御处
成文日期
2023-06-01
名  称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威信至彝良高速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云水许可〔2023〕52号
发布日期
2023-06-01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威信至彝良高速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6-01 17:26       浏览次数:

昭通市威彝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3年5月26日向省水利厅提出威信至彝良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代码:2019-530600-48-01-045606)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5月26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威信至彝良高速公路涉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威信至彝良高速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白水河、石坎河、庙沟河、溪口河及上游支流河段建设威信至彝良高速公路涉河工程。威信至彝良高速公路起于威信县扎西镇麻园村东北侧,止于柳溪乡茶坊村宜昭高速柳溪互通,全长52.748千米,同步建设5条连接线8.333千米。

二、同意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涉河的40座桥梁及3座箱涵工程。评价范围为桥梁桥址至下游对水流具有控制作用断面的河段、上游至壅水末端的河段,长度介于102—1027米之间,箱涵介于46—95米之间。

三、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拟建的40座涉河桥梁15座桥梁一跨过河,25座桥梁部分桥墩位于河道内岸坡和滩地;3个箱涵均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洞口为八字墙,进出口与原箐沟顺接,罗翰林隧道口箱涵净跨6米、净高5米、长95米,柏香互通区1#箱涵净跨4米、净高4米、长61米,柏香互通区2#箱涵净跨6米、净高5米、长46米。4座特大桥防洪标准采用300年一遇,其余36座大桥、3个箱涵采用100年一遇。

四、同意《评价报告》关于拟建桥梁所在河段上下游20公里范围内无水文观测站点,对水文监测设施及环境无影响的结论意见。

五、同意《评价报告》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20座桥梁所在河道(箐沟)采取护岸措施,小河口大桥处白水河进行局部改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或100年一遇。

六、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文明施工,合理安排,不得将废弃物及渣土倒入河内。工程完工后应对施工现场遗留的废弃物进行清理,以免影响河道行洪和破坏环境。

(二)工程开工前将施工期防洪度汛方案及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程施工如扰动河堤河岸,建设单位应原貌恢复。

(四)昭通市水利局及有关县水务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批复的建设方案、明确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和建设管理要求落实,确保批建相符。涉河工程竣工验收时,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验收。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