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30000002420230602001
信息所属单位
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机构
水旱灾害防御处
成文日期
2023-06-02
名  称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国道G219景洪(勐宽)至勐腊(勐醒)段改扩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云水许可〔2023〕56号
发布日期
2023-06-02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国道G219景洪(勐宽)至勐腊(勐醒)段改扩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6-02 17:21       浏览次数:

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

你单位于2023年5月26日向省水利厅提出国道G219景洪(勐宽)至勐腊(勐醒)段(项目代码:2020-530000-48-01-024374)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5月26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国道G219线云南景洪(勐宽)至勐腊(勐醒)段改扩建项目涉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国道G219景洪(勐宽)至勐腊(勐醒)段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部在罗梭江、南醒河、勐哈河等河流及上游支流河段建设国道G219景洪(勐宽)至勐腊(勐醒)段涉河工程。国道G219景洪(勐宽)至勐腊(勐醒)段起于景洪市勐罕镇勐宽村附近接国道G219景洪至勐宽段,止于勐腊县勐仑镇勐醒村国道接G219线勐腊(勐醒)至红桥段,全长42.381千米(新建19.086千米,改扩建23.295千米)。

二、同意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涉河的4座桥梁、8座涵洞。桥梁评价范围介于36.08—356.12米之间,涵洞介于10.7—29.4米之间。

三、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拟建的4座涉河桥梁部分桥墩位于河道内岸坡和滩地,阻水比均小于5%,箱涵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涵。桥梁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涵洞为50年一遇。

四、同意《评价报告》关于拟建工程对水文监测设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的结论意见。拟建工程对曼安、勐醒水文站无影响。

五、同意《评价报告》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一)8处沿河岸路基段采取护岸措施,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治理。

(二)恢复曼掌灌渠、白塔灌渠取水和灌溉功能。

六、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文明施工,合理安排,不得将废弃物及渣土倒入河内。工程完工后应对施工现场遗留的废弃物进行清理,以免影响河道行洪和破坏环境。

(二)工程开工前将施工期防洪度汛方案及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程施工如扰动河堤河岸,建设单位应原貌恢复。

(四)西双版纳州及有关县水利(水务)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批复的建设方案、明确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和建设管理要求落实,确保批建相符。涉河工程竣工验收时,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验收。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