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30000002420230830001
信息所属单位
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机构
水旱灾害防御处
成文日期
2023-08-30
名  称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国家高速公路网G5615天保至猴桥高速公路天保至文山段K0+000—K51+198段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云水许可〔2023〕81号
发布日期
2023-08-30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国家高速公路网G5615天保至猴桥高速公路天保至文山段K0+000—K51+198段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8-30 11:05       浏览次数:

文山天文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向省水利厅提出国家高速公路网G5615天保至猴桥高速公路天保至文山段K0+000—K51+198段工程(项目代码:2019-532600-54-01-004016)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8月28日依法受理。经组织专家对《国家高速公路网G5615天保至猴桥高速公路天保至文山段K0+000—K51+198段工程补充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国家高速公路网G5615天保至猴桥高速公路天保至文山段K0+000—K51+198段涉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

一、天保至猴桥高速公路天保至文山段K0+000—K51+198段位于盘龙河及支流畴阳河和猛硐河,起于文山州麻栗坡县天保口岸,止于麻栗坡县麻栗镇南峰村附近,路线全长51.403千米。2020年9月23日天保至猴桥高速公路天保至文山段取得《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国家高速公路网G5615天保至猴桥高速公路天保至文山段临河跨河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水许可〔2020〕56号)。因施工图阶段麻栗坡南互通、大岩阡服务区段线路方案优化,同意对该段桥梁和路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进行调整。

二、同意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涉河的16座桥梁、1处路基工程。评价范围为拟建桥梁工程所在河段变动回水可能影响范围,长度介于2105米—4781米之间。

三、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拟建的16座涉河桥梁中南朵大桥桥墩不占河道管理范围,15座桥梁的48桥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其中:落水洞中桥1个桥墩位于主河槽内;K41+900-DK0+320路基段位于拟建畴阳河石关门段治理工程堤线外侧,路面标高为1034.85米—1035.05米。桥梁和路基防洪标准均为100年一遇。

四、同意《评价报告》关于拟建工程对麻栗坡水文站无影响的结论意见。

五、同意《评价报告》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为保护桥墩或路基,8个河段修建河堤,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治理。

(一)K41+900-DK0+320路基段按照已批复的河道治理方案实施畴阳河治理169米。

(二)对13座桥梁所在河段进行局部治理,长度介于82.2米—431米之间,底宽5米—22米,堤高3米—10米。

六、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文明施工,合理安排,不得将废弃物及渣土倒入河内。工程完工后应对施工现场遗留的废弃物进行清理,以免影响河道行洪和破坏环境。

(二)工程开工前将施工期防洪度汛方案及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程施工如扰动河堤河岸,建设单位应原貌恢复。

(四)文山州及麻栗坡县水务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批复的建设方案、明确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和建设管理要求落实,确保批建相符。涉河工程竣工验收时,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验收。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