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信息管理、水文行业建设、水文研究、水文人才培训、水文行业宣传、水文测报系统设计及实施、水文分析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及水旱灾害分析等专项业务,承担着向国家防总、流域机构、省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报汛报旱任务,承担着保山市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行业管理及指导、水资源综合规划、专项水资源分析论证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站网建设科、水情水资源科、水文监测科、水质监测科、科技信息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做好水文监测、站网运行保障工作。一是持续推进保山水文现代化建设进程,高质量推进水文“十四五”项目实施;二是认真完成年度水文监测、站网管理目标任务;三是不断完善水文监测和站网建设工作短板,深化水文监测改革创新;四是持续推进数字水文建设,抓好水文在线整编工作。
2.强化“四预”措施,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汛前准备工作,做好水文报讯设施设备、系统运维工作;二是强化“四预”措施,提高应急测报能力;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好2023年报汛报旱目标任务;四是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强化“1262”水文防汛联防专题服务等工作;五是不断提高水文信息数据采集自动化水平,加强自动遥测系统平台整合升级;六是加强水资源分析评价工作,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3.加强水质监测,积极做好技术支撑服务。一是全面完成好2023年江河湖库常规监测评价任务;二是抓好水环境监测分中心标准化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成水资源公报、水质年报等编制;三是积极参加水质监测质控考核,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参加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和水质应急监测;四是切实做好水文部门服务河(湖)长制工作,积极开展巡河巡库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592,345.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22,620.7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3,556,425.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13,3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2,254.24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水文专业有偿服务需求估计,2023年水文专业有偿服务项目较上年减少,使事业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二是2023年省级下达的水文测报等项目任务财政资金保障力度较上年减弱,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822,620.76元,其中:本年收入11,698,137.80元,上年结转收入124,482.9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98,137.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4,120.76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相关文件精神调增在职人员工资标准,使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同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592,345.7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822,620.76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8,920.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5,520.76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央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相关文件精神调增在职人员工资标准,使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二是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19号)要求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导致单位本年养老保险缴费预算较上年增加,使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993,7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1,400.00元,主要原因:2023年上级下达的水文测报等项目任务财政资金保障力度较上年减弱,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5,66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分局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6,862.24元,主要用于支付应由单位承担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7,513.23元,主要用于支付应由单位承担的在职工作人员退休记实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03,116.45元,主要用于支付应由单位承担的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离休人员统筹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75,564.76元,主要用于支付应由单位承担的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63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应由单位承担的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462,9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完成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以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相关项目任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质监测62,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水质样品采集、样品分析、数据上报、资料整编、质量保障、水质实验室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的维修维护等水质监测和评价任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文测报8,572,972.08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工伤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机构运行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支付完成特定水文测报项目任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应由单位承担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7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37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3,400.00元,较上年减少70,700.00元,下降49.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同上年一样,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预算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00.00元,较上年减少13,700.00元,下降87.8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3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三公”经费零增长等相关要求,使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较上年预算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1,500.00元,较上年减少57,000.00元,下降44.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500.00元,较上年减少57,000.00元,下降44.3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数较上年预算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水文测报专项经费
一是保障全市52个基本雨量站点、12个国家基本水文(位)站的设施设备安全及正常运行,按照规范要求完成2023年度水位、流量、泥沙、蒸发、降水等项目测验任务;完成2023年度水文资料整编、汇编;完成全市水情预报站点的日常洪水预报预警工作任务;完成水文新技术引进及研发推广应用;通过购置新的仪器设备,对严重超过使用期限且无法修复的水文专用设备进行更换维护;二是保障分中心水质实验室运行,完成水质常规监测站点的水质监测工作,有效掌握保山市主要江湖河库水质状况;积极配合对暴雨、洪水、水污染等突发水事件进行水文巡测调查;按计量法要求对水质监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玻璃量器进行维护、检定,保证实验室使用合格计量器具;全面开展质量监督、质量审核等质量管理活动,确保分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监测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监测结果准确、可靠;各类监测成果按时入库,完成全年水质资料整编工作,及时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及各相关部门上报水质监测数据,为云南省水资源管理、保护及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完成水源地的水资源质量监测、分析、评价等专项工作,为防汛抗旱、水资源的调度、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和严格水资源管理提供准确完整的水文资料。
(二)全省水文对外服务专项经费
一是按事业发展计划,开展水文专业有偿服务工作。通过开展水文技术工作,加强水文、水资源基础研究、促进水文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培养人才和锻炼水文队伍,发放职工遗属等生活补助,弥补水文事业经费不足,确保水文事业稳定可持续发展,并推进水文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发展。二是按计划完成办公设备采购、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对站点进行维修维护,改善水文监测环境和条件;组织开展水文系统技术业务培训,培养人才和锻炼水文队伍,进一步提高水文行业专业技术业务能力;三是完成年度水文监测调查设备的配置和水文基础设施改造,聘用临时人员对水文站点的看护,确保水文站点正常运行。
(三)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的经费
一是保障全市5个中小河流水位站、10个中小河流水文站、3个州市界河站、95个中小河流委托雨量站的正常运行,完成水文预测报工作;二是完成全市国家重点水质站、省级河长水质站、全省重要水源地等地表水站点水质采样、监测、评价及资料汇总工作;三是完成河长制技术支撑工作;四是及时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及各相关部门上报监测数据,为省委省政府及各级政府部门科学组织防汛抗旱、水资源调度决策、防灾减灾服务,为云南省水资源管理、保护及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反映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预算:是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资源公报发布,地下水资源管理,水资源论证等。
5.水质监测: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单位的支出。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公报发布等。
6.水文测报: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部门资产总额30,013,339.67元。其中:流动资产2,142,575.06元,固定资产净值26,685,417.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净值1,146,146.21元,其他资产39,200.5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10,125.2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98,125.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965,512.92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910.00平方米,租金于租期开始前收取并按规定上缴,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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