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02 17:53       浏览次数: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水科院”)是省水利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主要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的批复》(云水人〔2010〕2号)批复,省水科院的主要职责为:拟定全院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省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配合省水利厅开展水利科技管理工作及计量、标准化管理工作;承担全省重大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重大水利问题和水利中心工作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展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防灾减灾、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负责全省水利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推广;配合省水利厅做好水利科技推广网络体系建设;承担云南省水利科技推广总站的业务职责;开展水利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试验、检测和质量评定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和科技项目评估工作;收集和整理国内外水利水电科技信息,开展科技信息交流;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经省水利厅批复,省水科院内设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处室),包括: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监察审计室、科研管理处、科技服务处、农村水利与水资源研究所、水工结构与材料试验研究所、水土保持与生态工程研究所。2023年机构情况未发生变化。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以服务厅中心工作为强院之基

(1)全力做好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工作

一是完成“省山洪灾害风险隐患调查影响分析及省级监测预警平台‘四预’功能提升项目”建设任务。二是完成全省干旱灾害风险普查,成果通过水利部审查。三是编写完成《省采砂管理规划》报厅防御处。四是完成“省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

(2)圆满完成农村供水保障有关技术支撑工作

一是完成25个沿边县374个行政村的农村供水和6个州(市)的城乡供水保障情况调研,编写工作方案和调研报告。二是参与编写省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和可行性报告2份。三是完成石屏县供水工程建设问题现场调查,并多次提供技术支持。四是编写完成《水务一体化工作调研报告》报厅农水处。

(3)扎实推进灌区建设有关技术支撑工作

一是完成全省“六大水系”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2023—2025年目标值测算,为流域目标考核提供依据。二是承办全省系数测算分析技术培训班,促进我省系数测算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完成全省2021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成果得到水利部认定,有效支撑全省有关考核工作。四是承担4个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1个节水型灌区达标建设省级评估,推进全省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五是参与全省“灌区一张图”建设,推动灌区现代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六是编写完成云南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调研、年度建设方案、名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等报告,促进全省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

(4)强化水资源管理有关技术支撑工作

一是完成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中用水效率的考核工作。二是完成全省年度农业用水统计工作,为水资源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三是编写完成《省年度节水行动工作情况报告》《省年度节约用水管理年报》。四是承办全省节约用水管理培训班,为高质量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五是完成2021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复核、指导工作和2022年度19个县的省级评估验收工作。六是完成6个节水型单位、3个节水型企业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工作。

(5)深入做好水土保持有关工作

一是完成各州(市)、县水土保持率目标值确定的技术工作,成果报水利部。二是完成49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现场抽查检查和验收等技术工作,并编写技术报告。三是完成28个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竞争立项评分。四是完成27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现场指导,编写技术报告和指导意见。

(6)积极承担河(湖)长制有关工作

一是完成4799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疑似图斑省级复核。二是完成283个河湖“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现场检查、复核。三是完成57个2020、2021年度省级美丽河湖抽查复核,以及200余个2022年度省级美丽河湖申报对象材料初审、专业评价复核等。四是参与《省河道管理条例》制定工作。

2.坚持以科技创新为立院之本

(1)积极开展水利科研工作

一是成立团队开展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研究、云南省城乡供水水价改革研究、山洪灾害和水文化传承传播等研究。二是在研科研课题11项、结题验收5项、储备5项。三是调研11个州(市)编写完成有关云南水利支撑农业发展的研究报告2份。四是完成科技成果登记9项,获得4项实用新型专利,申报软件著作权登记3项,编写专著6本,发表科技论文24篇。

(2)积极开展水利科普宣教和科技推广工作

一是承办第二届水利科普讲解比赛,发布科技简讯4期、优秀论文集2期、科普信息80余条,撰写科普文章30篇,制作科普视频21条、科普模型1个。二是联合开展节水宣传活动3次,节水宣传进社区2次,100多人次到呈贡基地参观交流学习。三是汇编省年度《先进水利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水利先进技术(产品)推广指导目录》和承办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进技术(产品)精准对接会。

3.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保证院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1)加强政治建设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年党委会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25项。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召开支部会34次、支委会50次,支部书记讲党课30次,党员讲党课16次。

(2)抓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6次,开展廉政谈话51人次。二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三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十个一”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0人。在职实有8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004,977.1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964,237.1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11,040,74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289,322.82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对省水利厅工作的服务质量,为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加大了科技支撑项目、科技普及工作的力度,减少了对外科技咨询服务,故预算事业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964,237.18元,其中:本年收入18,782,320.23元,上年结转收入181,916.9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782,320.2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98,237.1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3年减少了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的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004,977.1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964,237.18元,其中:基本支出16,893,263.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97,163.6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增加,相应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070,973.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9,026.5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的经费项目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机构运行12,277,716.4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保障机构日常运行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4,873.50元,主要用于科研项目日常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1,86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90,877.28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6,809.84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09,378.16元,主要用于单位卫生健康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73,426.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196.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土保持700,000.00元,主要用于生产建设项目水保设施验收核查技术服务、重点流域水土保持率目标测算分析、云南省绿美河湖认定现场抽查支出。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356,100.00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相关的支出,具体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河湖水文化技术支撑、云南省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和河湖长制工作督查等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0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98,2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98,2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6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下降29.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比对上年度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0元,增加3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的原因是,2021至2022年我院公务接待费压减幅度较大,公务接待费由2020年的48,500.00元调减为5,000.00元。2022年我院围绕厅中心工作,全方位开展技术支撑和科研服务等工作。其中,在承担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河长制工作督察检查,干旱灾害风险普查、山洪灾害隐患调查分析及“四预”功能提升等专项工作中需要接受水利部及流域委专业机构的评估检查;在开展典型区域农业需水量观测应用、中长期水土保持率目标任务研究、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等科研项目时需要接受水利部、流域委、灌排中心等上级单位的调研指导;在水利科普、先进水利技术及产品推广、水文化传播等领域我院也积极同相关单位开展合作交流,2022年我院的公务接待费已满足不了需要。在2023年及未来一段时间我院还将延续开展这些重点工作,并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与科研院所的科技交流合作,现状接待费5,000.00元难以保障,故申请调增了2023年接待费15,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6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6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对上年度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分述如下:

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的经费年度绩效目标为:1.云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项目开展全省9个以上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指导、评估、验收。2.指导6个大中型灌区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开展验收工作。3.完成“云南省山洪灾害风险隐患调查影响分析和省级监测预警平台‘四预’功能提升项目经费专项审计报告”。4.完成九大高原湖泊、赤水河、牛栏江流域的水土保持率分解技术报告。5.完成河湖“四乱”整改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检查80个点位。6.完成《云南省2023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7.编制云南河湖水文化建设指导手册,完成水文化宣传视频8个。

水保监测技术服务专项经费年度绩效目标为:1.完成丽江市和红河州的全域河湖健康评价报告。2.完成水情科普教育区、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模型科普展示区、水情科普智能互动区、报告厅及配套设施建设、搭建节水信息平台。3.完成3个县区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报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2.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有关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资源公报发布,地下水资源管理,水资源论证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为非行政单位、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资产总额93,206,7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20,724,000.00元,固定资产51,522,9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0,140,000.00元,无形资产819,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236,5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39,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相关附件: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3年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