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8-18 16: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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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主要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的批复》(云水人〔2010〕2号)批复,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的主要职责:拟定全院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省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配合省水利厅开展水利科技管理工作及计量、标准化管理工作;承担全省重大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重大水利问题和水利中心工作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展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防灾减灾、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负责全省水利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推广;配合省水利厅做好水利科技推广网络体系建设。承担云南省水利科技推广总站的业务职责;开展水利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试验、检测和质量评定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和科技项目评估工作;收集和整理国内外水利水电科技信息,开展科技信息交流;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以服务厅中心工作为强院之基

(1)全力做好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工作

一是完成“省山洪灾害风险隐患调查影响分析及省级监测预警平台‘四预’功能提升项目”建设任务。二是完成全省干旱灾害风险普查,成果通过水利部审查。三是编写完成《省采砂管理规划》报厅防御处。四是完成“省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

(2)圆满完成农村供水保障有关技术支撑工作

一是完成25个沿边县374个行政村的农村供水和6个州(市)的城乡供水保障情况调研,编写工作方案和调研报告。二是参与编写省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和可行性报告2份。三是完成石屏县供水工程建设问题现场调查,并多次提供技术支持。四是编写完成《水务一体化工作调研报告》报厅农水处。

(3)扎实推进灌区建设有关技术支撑工作

一是完成全省“六大水系”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2023—2025年目标值测算,为流域目标考核提供依据。二是承办全省系数测算分析技术培训班,促进我省系数测算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完成全省2021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成果得到水利部认定,有效支撑全省有关考核工作。四是承担4个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1个节水型灌区达标建设省级评估,推进全省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五是参与全省“灌区一张图”建设,推动灌区现代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六是编写完成云南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调研、年度建设方案、名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等报告,促进全省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

(4)强化水资源管理有关技术支撑工作

一是完成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中用水效率的考核工作。二是完成全省年度农业用水统计工作,为水资源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三是编写完成《省年度节水行动工作情况报告》《省年度节约用水管理年报》。四是承办全省节约用水管理培训班,为高质量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五是完成2021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复核、指导工作和2022年度19个县的省级评估验收工作。六是完成6个节水型单位、3个节水型企业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工作。

(5)深入做好水土保持有关工作

一是完成各州(市)、县水土保持率目标值确定的技术工作,成果报水利部。二是完成49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现场抽查检查和验收等技术工作,并编写技术报告。三是完成28个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竞争立项评分。四是完成27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现场指导,编写技术报告和指导意见。

(6)积极承担河(湖)长制有关工作

一是完成4799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疑似图斑省级复核。二是完成283个河湖“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现场检查、复核。三是完成57个2020、2021年度省级美丽河湖抽查复核,以及200余个2022年度省级美丽河湖申报对象材料初审、专业评价复核等。四是参与《省河道管理条例》制定工作。

2.坚持以科技创新为立院之本

(1)积极开展水利科研工作

一是成立团队开展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研究、云南省城乡供水水价改革研究、山洪灾害和水文化传承传播等研究。二是在研科研课题11项、结题验收5项、储备5项。三是调研11个州(市)编写完成有关云南水利支撑农业发展的研究报告2份。四是完成科技成果登记9项,获得4项实用新型专利,申报软件著作权登记3项,编写专著6本,发表科技论文24篇。

(2)积极开展水利科普宣教和科技推广工作

一是承办第二届水利科普讲解比赛,发布科技简讯4期、优秀论文集2期、科普信息80余条,撰写科普文章30篇,制作科普视频21条、科普模型1个。二是联合开展节水宣传活动3次,节水宣传进社区2次,100多人次到呈贡基地参观交流学习。三是汇编省年度《先进水利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水利先进技术(产品)推广指导目录》和承办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进技术(产品)精准对接会。

3.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保证院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1)加强政治建设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年党委会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25项。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召开支部会34次、支委会50次,支部书记讲党课30次,党员讲党课16次。

(2)抓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6次,开展廉政谈话51人次。二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三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十个一”活动。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监察审计室、科研管理处、科技服务处、农村水利与水资源研究所、水工结构与材料试验研究所、水土保持与生态工程研究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人(离休0人,退休5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60,453,465.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486,179.43元,占总收入的96.7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966,596.2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2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0.27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569,539.51元,增长238.0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39,500,000.00元,上年无此项目资金,导致全年总收入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417,942.17元,增长242.6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39,500,000.00元,上年无此项目资金,导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1,150,907.07元,增长141.10%,主要原因是因项目相关工作完工,收到水体保持监测费事业收入增加,导致与上年事业收入对比增长较大;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690.27元,增长100.00%,主要为单位账户利息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60,142,400.02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0,418.35元,占总支出的23.79%;项目支出45,831,981.67元,占总支出的76.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729,219.32元,增长194.6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47,823.17元,增长9.55%;项目支出增加38,481,396.15元,增长523.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变动以及本年新增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39,500,000.00元,上年无此项目资金支出,导致全年支出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10,418.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13,293.18元,占基本支出的94.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7,125.17元,占基本支出的5.57%。人均标准9964.0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831,981.6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8,481,396.15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承担的项目增加,本年新增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39,500,000.00元,上年无此项目资金支出,导致全年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488,414.42元,占项目支出的3.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95,994.50元,占项目支出的1.74%;农林水支出43,547,572.75元,占项目支出的95.01%。全年完成了各州(市)、县水土保持率目标值确定的技术工作,完成了全省干旱灾害风险普查,成果通过水利部审查。有序开展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研究、云南省城乡供水水价改革研究、山洪灾害和水文化传承传播等研究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86,179.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5%。与上年相比增加41,417,942.17元,增长242.6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39,500,000.00元,上年无此项目资金支出,导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类)支出11,820,932.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机构运行、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他科学技术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3,00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及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37,022.56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5,982.80元;

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43,194,64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5%。主要用于我院开展水土保持项目,水资源管理项目,水资源节约项目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91,6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95,99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干旱灾害普查综合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600.00元,支出决算为47,975.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416.4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5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5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600.00元,支出决算为47,975.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416.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05.68元,下降4.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47.68元,下降6.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42.00元,增长29.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监督检查等工作较上年增加,相关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相应增加,导致本年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1,042.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未发生车辆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和开展项目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技术业务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资产总额135,638,660.71元,其中,流动资产20,725,730.55元,固定资产72,491,150.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9,890,000.00元,无形资产2,531,7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130,653.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4,5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262,366.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262,366.4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871,676.4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整体支出绩效由上级主管单位云南省水利厅统一公开,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的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2-附表17)。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等。

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有关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资源公报发布,地下水资源管理,水资源论证等。

 

相关附件:

1.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2.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3.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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