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04-09 11:10       浏览次数:

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要求,现就袁培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楚雄州小石门水库工程的建议》(第21号)涉及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依法交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研究部署2024年办理工作。代表所提出的意见收到后,省水利厅结合职能职责,安排厅规计处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与袁培林代表沟通办理意见,并取得代表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元谋县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严重制约了区域内土地开发利用以及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需加快建设楚雄州小石门水库工程的问题,小石门水库工程建成后可新增灌溉面积17.8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9.46万亩,改善元谋西片区8.24万人的城乡供水条件。工程将实现与滇中引水工程连通调度,显著提升水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和调蓄防洪减灾功能,扩大元谋特色农业产业规模,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请省级有关部门尽快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可研评估意见、批复可研报告,并列入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给予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建议,经认真研究,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3年5月,水利部已将小石门水库可研报告行业审查意见正式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了评估并于2023年8月出具了评估意见(征求意见稿)。同时,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将小石门水库列入2024年中央预算内水利建设投资计划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23年9月底,根据防风化债政策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暂停云南省重大水利项目立项审批。

下一步,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协调汇报,争取项目可研报告尽快获批,全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力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