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要求,现就万鹏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洱源抽水蓄能电站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的建议》(第585号)涉及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依法交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研究部署2024年办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省水利厅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与支持方向,与万鹏代表沟通办理意见,并取得了代表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洱源抽水蓄能电站尚未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的问题,根据职能职责,抽水蓄能中长期有关规划由发展改革、能源等部门牵头负责。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对洱源抽水蓄能电站敏感性因素开展核查并出具支持性审查意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水利厅积极配合开展洱源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结合职能职责主动服务,及时开展水土保持、洪水影响、取水许可等专题审查审批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