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04-09 17:25       浏览次数:

省自然资源厅: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要求,现就杨梦婷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中小型水利线性工程永久用地审批管理规定的建议》(第177号)涉及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依法交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研究部署2024年办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省水利厅规计处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与支持方向,与杨梦婷代表沟通办理意见,并取得了代表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以线性工程为主的水系连通、引调水、农村饮水、灌区建设、大江大河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等项目以及水库输水管道、渠道工程的永久用地无明确的规定和审批路径的问题,经研究,出台线性工程为主的小型水利工程用地政策对推动引调水、水系连通、灌溉、河道治理、城乡供水一体化等线性水利工程落地实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对保障粮食安全、供水安全和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省水利厅积极支持尽快研究出台以线性工程为主的小型水利工程有关用地政策。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出台线性工程为主的小型水利工程用地政策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水利厅始终坚持“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来谋划和推动水利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始终把集约节约用地放在首位,做到尽量不占地、少占地。为切实减少占用耕地、林地等,省水利厅于2022年8月印发了《云南省“四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水库扩建扩容、库库连通及库河连通、跨区域引调水、城乡供水一体化”等“扩、连、调、供”四大工程,其中扩建工程主要为水库扩建清淤工程,连、调、供工程大部分属于线性工程,采用埋管和地下穿越等形式可大幅减少土地征收,渣料场用地和生态影响均较小,为推进工程落地提供了解决思路。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指导各级水利部门,进一步强化集约节约用地意识,加强耕地管理等政策制度学习,高质量做好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的水安全保障。同时,省水利厅也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研究出台线性工程为主的小型水利工程有关用地政策。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