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要求,现就刘晓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防灾减灾预警监测设施建设》(第163号)涉及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2024年第5次(扩大)会议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及时召开省人大建议交办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依法交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研究部署2024年办理工作。办理处室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结合“十四五”规划中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和代表建议,提出了支持方向及解决措施,与刘晓东代表沟通办理意见,并取得代表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近年来,极端气候事件多发频发,高温、暴雨、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形势严峻复杂。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加强基层防灾减灾预警监测设施建设可降低灾害预警与响应的衔接处置的反应时间,有效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加大对基层防灾减灾预警监测建设项目资金支持,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水利厅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在持续不断完善山洪灾害监测站点建设的基础上,2022年已完成“省级部署,多级应用”的云南省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建设,减少了州(市)、县(市、区)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资金支出。下一步,将在水利、气象雨水情监测站网评估的基础上,新建自动雨量(水位)站,进一步减少山洪危险区和水工程监测盲区;同时对已达使用寿命(7—10年以上)、可靠性低的雨量和水位站实施更新升级改造。二是关于加强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预警预报时效性准确性,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水利厅将持续对有山洪灾害危险区和防御对象的1899个小流域开展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同时督促指导州(市)、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制体系、编制防御预案、制作宣传栏,组织培训演练,确定危险区临时避险场所,及时动态更新危险区清单,完善监测站点、预警指标、责任人信息等内容,在自动监测盲区安装简易监测预警设施。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