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08 11:01       浏览次数:

戴筠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农业灌溉供水价格居高的提案》(第54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反映问题的说明

关于“大多数山区、半山区地区的供水工程实施难度大,成本高,尤其是由低向高处提水的工程和由远向近调水工程尤为突出,由于贫困落后的地区工程建设成本更高,所以,偏远落后的山区虽通了生产用水,但水价相较条件好的地区高居不下。如文山州丘北县树皮乡、腻脚乡等地生产供水价高达每立方米6元、7元,而条件好些的文山市马塘镇、喜古乡等地也达到3元以上。”的问题。经核实,丘北县树皮乡自来水价格由树皮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乡“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干部、小组干部代表、村民代表、老干部代表以及供水方相关人员召开协商会议,由县水务局负责行业指导,暂协商确定每立方米7.8元,其中,档卡户、孤寡老人、残疾人、五保户凭据相关证明,每月5立方米以内免费用水,超过5立方米的按照协商水价执行。腻脚乡群众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6元,由丘北县泽惠供水有限公司与农户协商并签订协议收取。文山市喜古乡人饮水批复水价为每立方米3元,目前实际执行2.5元;马塘镇人饮水批复水价为每立方米3.1元,目前实际执行3元。以上均为人饮供水价格。

丘北县分类制定农业供水价格,粮食作物旱地每亩20元—40元,水田每亩40元—60元,经济作物旱地每亩40元—60元,水田每亩50元—80元,管道计量收费的每立方米0.1元—0.3元,高效节水灌溉片区自流灌区每立方米0.1元—0.2元,提水灌区每立方米0.4元—0.7元。文山市分类制定各乡(镇)农业供水价格,粮食作物为每立方米0.02元—0.18元,经济作物0.4元—1元,养殖行业0.15元—2元,种植、养殖合作社1.2元。德厚水库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为:需用电提水的片区丰水期(4—9月)水价每立方米0.5元、枯水期(10月—次年3月)水价0.95元;自流片区丰水期(4—9月)0.25元、枯水期(10月—次年3月)0.7元。为鼓励德厚水库和其他社会组织建设末级渠系和计量设施,解决供水“最后一公里”问题,直接供水到终端用户的供水价格由供用水双方协商确定,协议水价为每立方米1.7元。

二、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水利、发展、财政相关部门深入调研了解,改变‘合理不合情’的唯成本原则核定水价机制,确定既符合规范要求,又符合基层、省情和州情的农业灌溉供水机制”的建议。经研究,根据国家全面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要求,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6〕28号)、《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81号),明确合理确定农业供水价格,综合考虑供水成本、运行维护费用、水资源稀缺程度、农户承受能力、补贴机制建立等因素,合理测算并制定农业供水价格。农业终端水价由县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管理,可实行政府定价,也可实行协商定价,具体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0号)第二十六条明确,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分散式供水工程供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确定。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目前农村生活用水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项目,各地通过一事一议等形式协商确定。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政策研究,指导各地结合工程运行维护成本、用水户承受能力等探索制定农村生活用水价格,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政策。

二是关于“加快灌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尽可能降低供水建设成本”的建议。根据调查,丘北县腻脚乡、树皮乡属喀斯特岩溶地貌区,地表径流渗漏水严重,降雨分配不均衡,辖区内水源工程常年蓄水量严重不足,加之区域内无地表河流,地势以山地为主,建设引调水工程距离长、成本高,农业灌溉主要靠拉水解决农作物移栽和保苗用水。结合实际情况,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建议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研究解决群众农业灌溉用水的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方案,通过建设水源工程、引调水工程、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等解决群众农业灌溉用水问题。丘北县树皮片区计划对已建丘北县天星笼陶抗旱应急供水工程进行改造延伸,在旧城龙潭附近新建专供灌溉用水的泵站取水池1座,在已建泵房预留机位新装2台提水泵及相应提水管1.8公里和1000立方米高位水池1座,更换9公里DN600钢筒混凝土管为Q355BDN600螺旋钢管,新建18公里Q355BDN600螺旋钢管,新建2座2000立方米调节池,项目总投资约1亿元,目前县级已安排衔接资金1500万元,对于工程采用什么模式建设,待州水投与县政府商定。2024年下达文山州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任务26万亩,下达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6.24亿元。建议文山州结合文山市和丘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继续加大服务力度,指导各地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稳步推进灌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打通农业供水的“最后一公里”。在开展灌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充分考虑灌区的现代化改造,因地制宜开展设施农业、高效节水措施,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将有限的水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到亟须区域,为降低供水成本,有偿使用水资源创造条件。同时,省水利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汇报衔接,争取更多灌区工程纳入《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支持建设,不断完善农业灌溉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三是关于“鼓励财政状况好的地区建立农业灌溉供水补贴机制”的建议。为引导各地全面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农业节约用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结合我省实际共同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已逐步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推动各地建立“用水须付费、困难农户有补贴、节约用水得奖励”的农业用水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2023年12月,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发文《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农〔2023〕195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农〔2024〕24号),2024年下达文山市中央资金54万元,省级资金61万元,下达丘北县中央资金49万元,省级资金54万元,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建议文山市、丘北县对腻脚乡、树皮乡等困难乡(镇)重点支持农业灌溉水价补贴政策,降低群众农业灌溉用水成本。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水利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5月8日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